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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007-03-08

    2月13区司法局关工委、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厦门团市委、思明团区委、梧村街道党工委等单位在文屏社区联合举行座谈会,并和社区汪琪等青少年代表进行座谈。会议决定在文屏社区率先设立12355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信箱,组织志愿者定期解答青少年遇到的需要用法律解答的问题,涉及青少年利益的法律问题及青少年朋友遇到的心理方面的困惑和烦恼。区司法局关工委的老同志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以电话和网站为主要咨询服务渠道,倾听青少年的心声,耐心回答青少年的来电问题,认真答复青少年的来信来函,并定期到社区接受青少年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岗”于20069月份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综治办、福建省司法厅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它将与12355信箱互动,成为社区青少年的亲密伙伴、知心朋友,成为沟通心灵的桥梁,成为维护合法权益的平台。   

                           (区法律援助中心  潘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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