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空调销售企业与安装工人之间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安装工人在空调安装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和空调安装市场的无序、复杂,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的索赔途径及裁判结果往往大相径庭。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由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於贤举律师承办的下述案件就具有代表性,思明区法院在历经近一年的艰难审理,最终作出了裁判。
[案情简介]
空调安装工人柳育于2006年3月受雇于厦门某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安排柳育对公司销售的空调及其他需要移机用户的空调进行安装。柳育临时接受客户要求完成的业务,要一并上报公司。安装完成后,柳育将安装合格的凭证及客户支付的费用交回公司,公司按安装的数量给柳育计发工资。2006年4月5日,柳育按公司安排与其学徒在马龙市场安装空调,此时,另一客户王某过来与柳育协商,要求其将一台旧空调移至其新居,并约定安装价格为100元。当日12时,柳育坐在空调外机机架上为其进行安装时,机架断裂,柳育不幸坠地死亡。
随后,死者家属以空调销售企业及王某为共同被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万多元。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针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柳育自己揽活的性质、及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案件也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来又延期审理。原告认为柳育与空调公司之间属雇佣关系,王某由于其提供的空调外机机架不符合安全要求,与柳育之死有因果关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空调公司认为其与柳育既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柳育安装旧机的行为不是雇主指派的职务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后果应自行承担责任。被告王某则辩称,柳育与空调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程序上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原告直接起诉的程序不合法,应驳回起诉。且事故是因死者本身的违反空调操作规范而引起,其与空调公司及死者之间是承揽关系,其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认为,空调公司与柳育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因其管理不善使得柳育私下与被告客户协商安装旧空调,造成柳育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客户作为受益人应酌情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最后判令空调公司赔偿原告3万元人民币,某客户赔偿6万元人民币。
[律师评析]
(一)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空调安装工人坠楼事件,突出反映了空调安装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安装工人缺乏系统全面的职业培训。空调的安装涉及复杂的专业技能,从业人员需要有职业技能资格,接受专业安装服务的上岗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熟知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遵守安全制度,掌握自救、互救知识,避免违章作业。
2、空调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空调公司平时对安全工作的强调、规章制度设立、人员专业资质认证与培训、设施设备投入及审验工作不重视;危险告知、劳动纪律及防范预案的制定与指导不落实;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制定应对预案;对出现问题的改进和补救处理不及时。
3、空调安装工人与空调销售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管理松散,责任不明确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二)如何分清安装工人与空调销售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安装工人与空调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三种:一是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二是雇佣关系,所谓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佣关系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1)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至于工作成果则不是合同的标的;2)雇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挥管理。三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标的物具有特定的性质,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那么,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之间到底如何区分。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全部规章制度。而雇佣关系,虽然也为雇主提供劳动服务,但一般说来,是暂时的、不固定的,更重要得是,雇员并未成为雇主组织的成员。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还具有独立性,与定作人不存在监督管理关系,工作中的风险责任也由承揽人自己承担。
(三)空调安装工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要求与空调销售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2、要求空调销售企业为空调安装工购买人身保险。
3、空调安装工人自身要加强安全意识,系统学习安全操作规范,并按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律师感言]
空调安装工人作为弱视群体,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受侵害后其合法权益又难以得到维护。本案的主审法官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遵循了民法的公平原则,通过娴熟地利用自由裁量权,使本案的裁判结果显得既合法又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