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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构建和谐法制社区 ——思明区司法局与前埔北社区共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
2006-09-10

  林红如

前埔北社区位于莲前东路,辖内面积0.52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7525,流动人口5025,小区内设有学校,邮电局,酒店,商场、健身场所等配套设施,是1999 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而开发的新型住宅小区。根据国家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该社区实际情况,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程度和法律素质为目的,使之逐步建立起了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法制社区,思明区司法局指派专人定点联系该社区,配合社区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力求在今年内将该社区建成为思明区的一个民主法制社区的典型示范点,努力实现以下标准: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六有”:  

1、有较为合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社区建立有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派出所民警、物业管理人员、驻社区单位有关领导及居民代表等参加的民主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社区干部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据“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及民主法制建设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全面付诸实施。

3、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合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福利、卫生、计划生育、社保等各项工作的实际,依据《宪法》、《居委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及居民代表例会议事制度,社区政务公开制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等,保障社区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作。 

4、有永久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市民法制学校、定期对普法骨干和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培训;社区图书室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收集储备各类法律书籍供居民阅读;在社区中心繁华地带设立普法文化广场和较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及墙报,定期宣传法律知识。

5、有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社区与司法、执法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及大专院校的学生担当法制教员,组建由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参加的义务法律宣传员骨干队伍,每栋楼设2—3名法制宣传员。定期组织法制宣传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他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6、有较完整的社区法制建设基础档案。建立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三簿”。即:组织领导机构、普法骨干、法制宣传员、法律顾问登记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实簿、社区群众关于法制建设方面意见和建议登记簿。实现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六化”:

1、普法教育规范化。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方面,采用群众法律格言、法律书画展、家庭法律答卷等形式把法律送到家;采取广场法制文艺节目汇演、以案说法、学法座谈会、报告会、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宣传栏、板报、墙报“每月一法”等形式,规范社会面的普法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方面,贴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工作实际,宣传教育以宪法、居委会组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问题等为重点内容,以此增强居民群众守法、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热情。

2、法律服务网络化。建立法律服务站、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并以此为依托,采取咨询、代理、担当法律顾问、实施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为群众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3、社区管理有序化。依法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逐步探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是民主选举扩大直选,制定社区干部直接选举、罢免的办法和规则,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民主程度;二是民主决策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作用,凡涉及到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务都由居民代表讨论决定;三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民主管理有序化;社区定期召开居民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驻社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联系,聘请他们担当社区法制建设监督员,通过他们将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等社情民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促进社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4、社区事务公示化。主动与驻社区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将物业管理费的收缴使用、房屋管理的一些规定向社区居民公开明示;社区内的公益性收费、经费的收入和使用、较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及享受政策性福利待遇人员的确定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社区委员会每半年要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主动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

5、社区建设法制化。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及影响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治安防范、车辆乱停乱放、环境污染、市场商贩扰民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实施综合整治,在社区拆违建绿等软硬件建设过程中都要坚持依法实施。应及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给社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生活空间。  

6、保障措施多元化。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社区委员会与区直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保持密切的联系,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主动与有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赢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共同解决社区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在物资保障方面本着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争取上级投入一点,驻社区单位资助一点和社区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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