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厦思委文明办[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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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文明单位中继续开展“扶贫济困,情暖思明”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系统文明办:
为进一步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各级文明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以“情暖思明”为主题的文明单位与特困户结对共建活动,通过扶贫济困送温暖,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美德,倡导社会新风尚,为构建“文明思明”、“和谐思明”,为推进我区新一轮文明城市(区)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一、各级文明单位要继续通过捐赠助学金、救济款、捐衣、送物、上门义诊、义工、帮助再就业等方式,重点帮扶辖区的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孤寡病残户和有未成年人的贫困家庭。
二、 各级文明单位至少要同一户特困家庭结对共建,并尽可
能地坚持共建的延续性。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同特困家庭共建率要达到100%。
三、各级文明单位要把结对共建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
重要内容,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单位领导要带头支持,单位员工要积极参与,本着单位支助一点、领导干部和员工支持一点的原则,共同做好结对共建工作。
四、各街道、系统要做好所属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并于2007年3月1日前将登记表统一汇总到区委文明办。联系:郭银芳2667506 邮箱:fjxmsmwm@163.com
五、文明单位同特困户结对共建活动及成效将列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和推荐上一级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六、思明区各级文明单位名单已在(“思明区政务网”精神文明建设专栏)的“荣誉栏”上公布。
附:2007年度思明区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共建登记表
思明区委文明办
2007年1月4 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特困户 结对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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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文明办
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印7份 存档2份
2007年度思明区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共建登记表
(街道、系统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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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明单位名称 |
共建家庭地址 |
户主 |
截止2月底已开展的帮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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