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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重在行动·喜迎盛会佳节”活动的通知
2007-08-24

     厦思委文明办[2007]7号

 

 关于开展“文明重在行动·喜迎盛会佳节”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迎接第十一届投洽会和第六届园博会”精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定在全区开展“文明重在行动·喜迎盛会佳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

“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国际投资促进活动之一,正在努力成为全球最权威的国际投资博览会。“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是建设部和地方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园林花卉界层次最高的盛会,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将于9月23日在我市集美中洲岛开幕。同时,一年一度中秋佳节也即将来临。“投洽会”、园博会和文明城市(区)创建是相互关联的,“两会”是深化文明城市(区)创建的平台,是对文明城市(区)的检验,也必将促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文明城市(区)的形象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对办好“两会”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办好“两会”和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体现了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的精神。因此,开展“文明重在行动·喜迎盛会佳节”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组织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工作者、市民群众、青年志愿者、参加“文明重在行动·喜迎盛会佳节”活动。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在本次活动中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活动安排如下:

1、开展“洁净家园在行动”活动

组织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工作者、市民群众、青年志愿者,参与“周末奉献日洁家园”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是清除“牛皮癣”、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等。

活动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30

牵头单位:区委办、政府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街道、社区、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

2、开展“交通文明在行动”活动

活动内容:

①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文明单位干部群众到主要交通路口参与“文明礼仪斑马线”、“文明交通路口” 的宣传劝导、督导活动;

②组织青年志愿者到主要公交站点宣传交通文明和劝导乘客排队上车;

③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4:00—5:30

           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4:00—5:30

牵头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区委文明办、区团委、机关党工委、区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街道、各级文明单位、区直各部门

3、开展“社区文明在行动”系列活动

活动内容:

①各社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区),做文明市民”宣传,做好“两会”知识的宣传;

组织督导队对社区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乱停车、文化市场等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

组织社区居民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牛皮癣”等;

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活动时间: 9月15日上午8:30—11:30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各街道

责任单位:各社区

4、开展“行业文明在行动”系列活动

活动内容:

各行业窗口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贯彻市文明委“创文明行业工作会”精神,广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做优质服务标兵的竞赛活动。认真抓好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文明礼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城市意识、文明礼仪知识等的培训教育;区文明办、区个协将评选一批文明企业。

      活动时间:8月25日---9月30日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个协、经贸局、卫生局、商会、行业窗口单位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第十一届投洽会暨第六届园博会胜利召开的部署,认真抓好“文明重在行动·喜迎盛会佳节”各项活动的落实。把它作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区创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区文明委将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荐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2、加大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投洽会”、“园博会”召开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板、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宣传文明城市(区)的知识,宣传文明礼仪知识等。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区委宣传部要加大迎“两会”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各级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好人好事,宣传我市(区)良好的投资环境等,通过宣传活动,展示“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文明形象”氛围,营造全民参与共创文明的良好风尚。

3、加大督查。为使迎接“两会”和国庆佳节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区委办、政府办、文明办将组成巡查组,对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文化市场和市容市貌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同时也将组织对各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创建“月点评会”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请各级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督查工作。

附件1:思明区“洁净家园在行动“活动安排表

附件2:思明区“交通文明在行动”活动安排表

                                                       思明区委文明办

                                                       2007年8月23日

附件1       思明区“文明交通在行动”活动安排表

督导地点

责任单位

文灶路口

政府办

文曾路口

发改局、审计局

金榜公园路口

人劳局、机关党工委

火车站路口

招商局、经贸局

莲花路口

财政局

福联饭店路口

组织部、编办、老干局、关工委

湖滨北邮电局路口

建设局、重点办、科技局、科协

滨北滨中交叉路口

教育局

滨南滨中交叉路口

司法局

市府大道滨南交叉路口

人大办、工会、妇联、侨联

西堤路口

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综治办

厦禾鹭江道交叉路口

统计局

浮屿路口

政协办、统战部、民宗局

故宫路口

安监、民政、老龄委、红十字、团委

斗西路口

旅游园林局、计生局

美仁宫路口

区委办、台办、信访局

中山公园路口

纪委办、监察局、人防办

工人文化宫路口

机关管理局

 

注:一、活动内容:交通路口宣传劝导、文明斑马线宣传劝导

二、活动时间:2007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下午:4:00——5:30

三、请各单位要安排好参加人员,做到文明宣传、文明劝导。

                                                                    思明区委文明办

                                                       200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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