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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纪念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开展“与文明同行 构建和谐社会”系列活动的通知
2007-09-17

                  厦思文明委[2007]7号            

 思明区纪念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开展“与文明同行  构建和谐社会”系列活动的通知

区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群团组织:

    今年9月20日,是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6周年纪念日,又是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与文明同行,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卢展工书记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四谋发展”为实践主题,以“四个重在”为实践要领,以“四个关键”为工作要求,着力谋发展、谋转变、谋破解,进一步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扬荣抑耻、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全面推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为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

二、活动内容

    围绕“与文明同行,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在全区组织开展8项活动,形成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

1、纪念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暨厦门市道德模范人物颁奖活动

   活动时间:9月20日

   活动内容:举办纪念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暨厦门市道德模范人物颁奖晚会,为评选出来的厦门市道德模范人物颁奖;组织媒体广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承办单位:厦门市委文明委、厦门广电集团、思明区文明委

2、开展“文明重在行动 喜迎盛会佳节”活动

   活动时间:8——9月份

   活动内容: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市民群众、青年志愿者、教师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在全区开展洁净家园在行动、交通文明在行动、社区文明在行动、行业文明在行动等活动。

   承办单位:区委文明办、各街道、相关部门

3、开展创建“文明窗口”学习交流活动

   活动时间:9月中旬

   活动内容:举办思明区创建“文明窗口”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区地税局建设规范化窗口,塑造地税新形象的经验;观摩思明区地税局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和莲前地税分局“纳税人之家”的建设情况。

   承办单位:区委文明办、思明区地税局

4、开展“文明企业”、“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7——11月份

   活动内容:在企业、个体劳动协会开展“四比”教育活动和“重操守、讲诚信、创光彩业绩”活动的基础上,由各基层工商所、分会的推荐下,对一批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和会员企业进行表彰,同时宣传他们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个体工商户和会员企业积极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共建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承办单位:区委文明办、思明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思明区私营企业协会

5、开展“公民道德见行动”、“创建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等活动

   活动时间:9月8——23日

   活动内容:广泛发动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机关单位、非公企业团组织力量,建立青年志愿者创建队,开展“公民道德见行动”、“创建文明城市(区)  做文明市民”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区委文明办、团区委

6、开展“敬业奉献”师德演讲比赛

   活动时间:9月份

   活动内容: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树师德 展风采 筑和谐”演讲比赛,让广大教师树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承办单位: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

7、开展第二届“邻里节”暨“和谐邻里日”活动

   活动时间:9月份

   活动内容:为弘扬中华民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健康、和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增进了解、联络感情、融洽邻里关系,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第二届“邻里节”和9月16日“和谐邻里日”活动,以“邻里和睦,社区和谐”为主题,围绕“邻里学”、“邻里乐”、“邻里情”、“邻里亲”、“邻里颂”五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承办单位:区委文明办、鼓浪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8、开展“第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

   活动时间:9月份

   活动内容:围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的主题,举办思明区“第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月”系列活动:广场文化教育活动暨思明区三年社区教育成果开展式;社区教育专兼职干部暨社区教育通讯员培训;思明区社区教育优秀论文征集活动;“新跨越——向党的十七大献礼”诗歌朗诵比赛;思明区2006年度学习型组织、优秀社区教育通讯员评选活动;思明区“第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月”表彰会。

   承办单位:思明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

三、活动要求

1、要加强领导。区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积极配合区里统一部署的各项活动的同时,区直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并明确责任,确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2、要突出重点。要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针对社区居民、青少年、来厦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针对机关、企事业、行业窗口单位、执法部门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市民行为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来厦务工人员教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3、要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以及单位、社区宣传栏板、内部刊物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育,形成知荣辱、立新风,讲文明、树形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9月13日

 

主题词:公民道德宣传日   活动  

                                                                                     

发: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送:市委文明办综合处、创建处,郑云峰书记、曾毓琪副书记、颜智伟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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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文明办                                   2007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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