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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关于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迎奥运、促和谐”暨“爱我厦门、爱我思明、创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2008-03-04

 

 

厦思文明委[2008]3号 

 

 

 

 

思明区关于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迎奥运、促和谐”暨“爱我厦门、

 

 

 

 

 

 

 

 

 

爱我思明、创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厦门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四德建设同参与,共创文明迎奥运主题活动的要求,推动我区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  迎奥运  促和谐”暨“爱我厦门爱我思明 创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深化“学雷锋  树新风  迎奥运  促和谐”活动,在社会上传播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增强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同时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全国文明城市、省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激发广大市民对厦门、对思明的热爱之情,积极投身于新一轮文明城市的创建之中,共同营造创建文明城市良好的道德氛围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学雷锋  树新风”系列活动月

时间:3月1日---3月31日

(1)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  迎奥运  促和谐”暨“爱我厦门   爱我思明  创文明城区  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3月2日

内容: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  迎奥运  促和谐”暨“爱我厦门爱我思明 创文明城区  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印发活动方案,对全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2)成立思明区志愿者联合会

时间:3月9日

内容:开展思明区志愿者联合会成立大会,向社会招募志愿者。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民政局、团区委

(3)志愿者周末奉献日活动

时间:3月中、下旬

内容: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广场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思明区志愿者联合会

(4)开展“文明在行动”活动

时间:3月份

内容: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部门

2、开展“情暖思明”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内容:成立思明区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为民、便民、利民系列活动(志愿参与文明交通督导、市容环境清扫、敬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活动。5月份前后形成“志愿者奉献日”活动高潮。

承办单位: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民政局、关工委、各街道、社区、系统、区志愿者联合会

3、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时间:全年

内容:总结第二届全民终身教育学习活动月的经验,开展第三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月的活动,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承办单位:社教办文明办教育局文体局各街道

4、开展“爱心联动在思明”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内容:关注困难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借助新一轮文明单位的评选,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带头结对济困活动、春节送温暖活动、元宵同乐活动;进一步完善拓展爱心超市、爱心网校活动形式与内涵。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文明办、慈善会、教育局、文体局、各街道

5、继续实施社会养老服务“安康计划”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内容:做好“安康通”的安装,落实“安康通”的志愿者,组织家教服务、医疗服务、文化服务、维权服务、志愿者服务,整合社会资源,为社区内老人服务。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老龄委等

6、举办海峡两岸元宵民俗文化节、“温馨厦门  魅力思明”夏季周末广场文化活动和“六进社区”活动

活动时间:3月—10月

活动内容:文化演出、电影进社区、游园活动、宣传咨询服务。

承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街道及相关单位

7、开展“第二届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3—12月

活动内容:按照市文明办的部署,总结去年评选道德模范活动的经验做法,推荐评选一批道德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人们见贤思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身体力行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

承办单位:文明办、区综治办、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各街道、系统

8、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内容:结合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和迎接省文明城区考评,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无证照餐饮店、城乡“牛皮癣”、文化市场、发黄卡、乞讨人员等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文明城区整体水平。

承办单位:区创建办、区城管办、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政法委、综治办、区文体局、区文管办、各街道

9、开展“文明礼仪进家庭、进学校”活动

活动时间:3-12月

活动内容:印发《“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组织参加文明礼仪知识比赛,大力倡导文明礼仪,引导人们懂礼貌、知礼仪,结合第5个公民道德宣传日(9.20)系列活动,把活动推向高潮。

承办单位:区委文明办、区妇联、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党工委等

10、举办“‘四德建设系列实践活动

时间:3月至12月

内容:全面启动践行“‘四德建设大家行活动。开展和谐邻里节活动,“十大杰出”母亲,全国、省、市文明单位等各类先进的评选活动,“‘四德建设大家知知识竞赛,“‘四德建设品牌、示范区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社区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  迎奥运  促和谐”暨“爱我厦门、爱我思明、创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主题系列活动,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省文明城区创建的重要载体。各街道、各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紧抓好。今年各项主题活动、节日活动都要围绕“爱我厦门、爱我思明、创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主题系列活动,要在抓好区里统一活动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全面推进活动开展。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社区的宣传栏板等广泛宣传文明创建内容,做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扩大参与面、教育面,引导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在单位做文明职工,在社会做文明市民,在家庭做文明成员,共同塑造文明城市人人讲文明、个个讲道德的良好氛围。

3、创新载体,增强实效。各部门在主题活动中,要以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核心,在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上下功夫,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富有特色的实践活动。要立足实际,富有针对性,使活动适应广大群众参加。

 

 

                          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2月25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活动   方案

抄送:市文明委、市委文明办、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共印10份  存档2份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文明委              2008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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