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厦思文明委[200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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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各部门:
为进一步坚持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巩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以文明城市的形象迎接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建国56周年的到来,根据市创建指挥部关于继续深化创建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深化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在于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品味和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目前,我区创建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创建仍然处在关键时期。“九·八”和国庆即将来临,届时将有众多海内外宾客云集厦门,这是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的又一次检验,是厦门文明城市形象的又一次集中展示。为此,创建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把“城市上水平,百姓得实惠”作为创建的根本目标,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要巩固扩大以块为主、综合执法的效果。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继续保持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网吧监督员、文明督导员和“9+1”临时综合执法队,并充分发挥这六支创建队伍的作用。
城管、交警、卫生、文化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和网吧监督员的管理,督促其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人员定点监管到位。
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对文明督导员的管理,按照明确的路段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对市容环境、食品卫生、文化市场、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五项劝导”和“两项检查”工作。
“9+1”临时综合执法队伍要坚持路面巡查制度,各街道综合执法队主要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巡查,机动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范围内主干道巡查。各综合执法队要定期实施文化市场、食品卫生、市容环境等几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工作,并参与全区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
1、文化市场管理方面:
(1)要继续保持网吧管理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证网吧、影吧和电子游戏机室,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吸烟现象,要发挥各社区网吧监督员和区关工委文化市场督导队伍的作用,保持日常性的监督。同时,开展“文明网吧示范点”评选活动,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
(2)进一步强化落实音像制品经营管理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经营行为;
(3)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杜绝娱乐场所“艳舞”等演出行为。
2、市容环境管理方面:
(1)要继续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延长道路保洁时间,城管执法局要继续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夜间烧烤等现象,环卫处继续做好对主要道路的24小时保洁工作;
(2)要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环卫、市政、城管执法要按照各自责任,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反馈和处理。
(3)要进一步加强市容考评和监督工作,依托城管办、执法局、环卫处等部门专业考评队伍,推动市容环境长效管理,考评检查要注重对发现问题的整改,特别是要做好对带有普遍性和难点问题的跟踪检查和整改工作。
3、食品卫生管理方面:
(1)要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餐饮店;
(2)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规范经营环境,做好重大节假日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4、农贸市场管理方面:
(1)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履行职责,确保市场卫生管理“四个”到位,即食品经营者卫生工具到位,经营者摊前“卫生三包”到位,市场卫生保洁到位,市场周边卫生秩序到位;
(2)各市场主办单位要继续组织对农贸市场的“四害”消杀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队伍的推荐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
(1)继续组织好全区性的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2)要确保对辖区重点部位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发廊,关闭有陪侍现象的娱乐场所,杜绝站街女拉客以及发放黄卡等现象。
6、交通安全管理方面:
(1)继续保持严管严控态势,继续开展机关干部文明督导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青年志愿者和机关干部等督导队伍的作用,部署警力加大道路巡查,巩固路面行人、非机动车的管理,防止不文明行为出现反复;
(2)交警大队与各街道、社区配合,继续做好对社区停车位及农贸市场停车位的施划工作;
(3)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活动,加大对市民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力度,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校园周边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的八条措施,切实加强辖区中小学校周边管理,保证学校师生出行安全。
四、几点要求
1、深化创建工作要继续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做到宣传教育力度不减,监督检查力度不减,整改落实力度不减。
2、区委办、政府办、城管办和创建办要坚持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道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全面管理,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4、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主动靠前,承担责任,积极指导、协调和帮助街道解决问题。
5、要以《厦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厦府[2005]189号)出台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升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卫生责任意识,全面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管理。
6、继续深入开展创“四无”建“六无”社区活动,积极参与市“百个四无社区”创建竞赛活动,进一步净化居住环境。
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思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05年8月24日
主题词:深化创建 文明城市 工作 通知
抄送:市文明委、市创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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