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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
理论学习与宣传 |
1) 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主要学习内容;
2) 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3)基层理论宣传员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列举近两年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安排和主要成果;
2)说明区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
3)说明近两年开展理论进基层的工作情况。 |
1)2)3)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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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
干部教育 |
1) 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
2) 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3)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规范化。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的计划、管理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2)说明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综合素质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3)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的主要文件名称,并说明其主要内容与落实情况; |
1)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管理制度可跨年度)
2)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2)相关单位(列举重点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建设、卫生、公安、教育、行政执法、司法、工商、经贸)
3) 区纪委
3) 相关单位(列举最主要的文件名\极简要的内容\简要落实情况) (机关党工委、建设、卫生、公安、教育、司法、工商、经贸、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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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3)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2)或1)、3)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的规章制度;
2)提供有关决策责任制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规章制度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
3)提供近两年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的相关资料。 |
1)区委办、政府办(规章制度可跨年度,党委议事制度、区长办公会议制度)
2)区委办、政府办(规章制度可跨年度)
2)相关单位(监察、司法)
3)区委办、政府办
3)区法院
3)区物价所
3)区委组织部(近两年如无开展此项内容可不报)
3)相关单位((近两年如无开展此项内容可不报)) (建设、卫生、公安、教育、司法、工商、经贸、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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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
政务公开 |
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
2)利用政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政务公开的目录和相关制度;
2)提供区政府网站的网址,政府网站是否提供网上办事渠道(比如办事表格下载,各类证件申请,等等),说明区政府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 |
1)区政府办(规章制度可跨年度)
2)政务信息中心(网址、首页主要栏目或板块设置情况、列举可通过网上办事的主要项目或内容,哪些内容是可共享,如何实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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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
依法行政 |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2)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3)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列举2006-2007年度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文本依据;
2)列举行政执法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相关制度;
3)说明区政府减少行政许可和简化办事程序的情况。 |
1)区人大 、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2)区政府办
2)执法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文体局、法院、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工商局、地税局(列举最重要的制度或文件名称即可,规章制度可跨年度)
3)政府办(时间为2006-2007年期间)
3) 执法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文体局、法院、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工商局、地税局(可就2006-2007年期间某个简化的程序进行简要说明) |
Ⅲ-6
行政监督 |
1)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
2)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3)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违规行政的相关规定;
2)列举有关部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的办法和措施。
3)列举有关部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事例 |
1)区纪委、区监察局(规章制度可跨年度)
2)区人大、区政协
2)区政府办
3)区政府办(列举事例即可)
3)宣传部(列举事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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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7
法制宣传
教育 |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4)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
2)提供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普及对象的法制普及规划;
3)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资料;
4)提供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
1)2)3)区司法局
4)司法局、区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区卫生局、区法院、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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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8
法律援助
与服务 |
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为B;符合标准 2)、3)为C;其余情形为 C#。 |
1)说明法律服务专线或热线建设情况;
2)分别统计截止2006年末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比例,100℅为达标;列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例;
3)统计区、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近两年财政经费投入。 |
1) 区司法局
2) 区司法局(列举调解成功案例3-5件)
3)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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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3
社区党组织
建设 |
1)健全和完善社区党的基层组织;
2)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员作用;
3)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2)提供社区党员开展服务活动情况资料;
3)提供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规定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 |
1)2)3)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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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8
诚信政府
建设 |
1) 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2)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3) 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
1)列举近两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名称;
2)说明区级相关部门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3)分别统计近两年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签约的道路、交通、大型广场、大型绿地、大型文化设施等主要市政工程项目履约率及其平均数。履约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市政工程项目总数-政府违约的工程项目数)÷市政工程项目总数×100%。履约率≥95%为符合标准。 |
1) 区工商局(个私协)
1) 区委文明办、区经贸局、区教育局
2)区政府办((如是规章制度可跨年度)
2)建设、卫生、公安、教育、行政执法、司法、工商、经贸、地税(如近两年确无开展此项内容可不报)
3)区政府办
3)建设局、旅游园林局、文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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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9
打击假冒
伪劣商品 |
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2)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事件;
3)(实地考察)。 |
1)举证有关执法部门就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工作机制、运行程序、规定和成效的相关资料;
2)提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案件的相关资料。 |
1)区政府办
1)工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文体局、质监所、物价所
2) 工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文体局、质监所、物价所(如近两年确无此项内容可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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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
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共识;
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公众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知度;
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计划和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
2)提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相关资料;
3)提供利用重要事件、纪念日、节庆日开展民族和时代精神宣传活动的相关资料。 |
1)宣传部,文明办
2)纪委、文明办、教育局、文体局、综治办、工商、地税、团区委、妇联 3)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局、团区委、妇联、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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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2
道德实践 |
1)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期规划与近期计划;
2)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3)(实地考察)。 |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公民道德建设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的文件名称,说明其主要内容;
2)提供倡导基本道德规范的有关资料以及开展以“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内容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 |
1)文明办、教育
2)文明办、教育、妇联、工商、经贸、公安、卫生、执法、地税、建设、商会、工会、团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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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3
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 |
1)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
2)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包括中国革命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3)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的相关制度;
2)提供有关形势政策教育等活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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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区委宣传部、3)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3)暂不列入2007年初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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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4
市民教育 |
1)制定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并广为宣传;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实地考察)。 |
1)提供市民文明守则及宣传普及市民文明守则的相关资料;
2)列举相关部门针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问题制定的有关制度,说明落实情况。 |
1)文明办
2)人劳局、工商局(个私协)、商会、建设局
2)各街道(侧重落实情况,即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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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5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
1)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经费有保障,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2)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3)、4)(实地考察)。 |
1)提供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机构设立情况资料和经费凭证,说明“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建设情况;
2)说明近两年各有关部门为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成效。 |
1) 文明办
2)公安、工商、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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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6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
l)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标准化;
2)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或1)、3)为B;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
2)提供扶持弱校相关措施的资料;
3)提供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管理规定和落实情况的资料。 |
1)2)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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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8
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次/年) |
A>10,B>6,C≤6 |
分别统计2006年、2007年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及其平均数;系列活动中,如包括多次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按照实际开展活动的次数计算。 |
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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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9
公共图书馆、档案馆、书报亭 |
1) 区图书馆为三级以上图书馆;
2) 区档案馆为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达到二级馆标准;
3) 书报亭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
1) 提供区图书馆的等级证明资料。
2)列举区档案馆为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以及保障各部门按时向档案馆提供政务信息的文件,说明档案馆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主要方式
3)提供书报亭建设的规划资料,统计截止2007年末书报亭的数量。 |
1)文体局
2)档案局
3)文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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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0
文化馆(艺术馆) |
1) 区文化馆(艺术馆)为二级馆;
2) 文化馆(艺术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3) 文化馆(艺术馆)坚持向群众开放,不能挪作他用。 |
1)说明区文化馆(艺术馆)的等级;
2)说明文化馆(艺术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进社区、进村镇包片制度;
3)说明文化馆(艺术馆)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的制度。 |
1)2)3)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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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1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m2) |
A>0.87,B>0.82,C≤0.82 |
统计2006年人均拥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的数据。 |
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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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4
文化遗产保护 |
1)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
2) 有专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
3) 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说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保护文化遗产的规划、政策、法规的名称;说明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的具体措施(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指: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2)统计全区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的情况;
3)分别说明各级文化遗产维护与保存情况,各级文化遗产均达到文保部门相关标准的,视为符合本标准。 |
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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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5
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 |
1) 建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
2) 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
3) (实地考察)。 |
1)提供区级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的相关资料;
2)说明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和开展科普志愿活动的情况。 |
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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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1
培育道德先进 |
1) 鼓励市民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2) 宣传表彰各类道德先进个人与集体;
★3)无造成恶劣影响的不道德事件;
4) 保障道德先进者的利益。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说明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的情况;
2)说明宣传表彰各类道德先进的情况;
4)举例说明保障道德先进者的利益的有关措施。 |
1)文明办
2)宣传部(列举两年来宣传的各类先进人物或集体)
2)组织部(列举两年来重点宣传的党员先进个人事迹)
4)文明办
4)综治办(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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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2
慈善捐助 |
1) 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包括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点),专款专用;
2) 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特殊困难群众普遍得到救助;
3) 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 提供慈善捐助机构名录和2006-2007年度捐款捐物数据;
2) 提供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资料和受助情况说明;
3) 提供组织社会公众开展普遍捐助活动的相关制度。 |
1)2)3)民政局、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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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3
志愿者组织与活动 |
1) 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志愿者组织;
2) 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10%;
3) 市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 说明区级志愿者组织的数量和组织形式;
2) 提供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文本和“比例”;
3) 列举市民参与志愿活动的活动名称。 |
1)2)3)团区委、民政局、司法局、妇联、科协、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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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4
公益活动 |
1) 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2) 全民义务植树参与率≥80%;
3) 临床用血量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1) 列举党政机关参与扶贫济困重大活动,人数及捐助金额;
2) 说明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情况;
3) 说明临床用血血源情况。 |
1)民政局、红十字会
1)机关党工委
2)旅游园林局
3)卫生局、红会(统计2年来无偿献血人数,列举该项举办过的重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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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0
交通秩序与管理 |
1)交通事故发生率;
2)3)(实地考察)。 |
1)提供2007年交通事故发生率数据。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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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每3-10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
★2)≥95%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3)(实地考察)。 |
1)统计2007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数及其与全区人口之比。 |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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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3
食品安全 |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2)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食物中毒漏报、瞒报情况;
★3)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4)(实地考察)。 |
2)提供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以及近两年内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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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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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4
计划生育率(%) |
A>95%,B>93%,C≤93% |
提供2006年计划生育率相关数据。 |
计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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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5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
1) 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 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3) 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或1)、3)为B;符合标准1)为C;其余情形为C#。 |
1)提供本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资料;
2)提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相关资料;
3)提供本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相关资料。 |
1)民政局
2)卫生局
3)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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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6
社会保险参保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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