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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2008年版)实地考察项目及其任务分解
2008-05-29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2008年版)

实地考察项目及其任务分解

 思明区文明委

 (2008年5月28日)

一、主干道

(一)检查内容:

1、III-50市民交通行为:交通遵章率达标,主干道上每5公里违章停车不超过2辆。

2、III-66无障碍设施:①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②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的使用与管理良好。

3、III-67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①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文字、注音规范,图形准确清晰,符合国家标准;②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③人行道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路面平整畅通,无被损坏、占用现象。

4、III-72交通秩序与管理:交叉路口阻塞率≤2%,交叉路口交通畅通,无车辆阻塞现象(若5次绿灯显示车辆未通过路口为严重阻塞)。

5、III-108创建工作氛围:①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二)指挥部责任组:市容环境组、经济与设施组

二、主要交通路口

(一)检查内容:

1、III-19公共安全保障: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2、III-50市民交通行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在交通、人流高峰期(7:30-9:00或16:30-18:30)随机抽查主要交通路口2处,每处15分钟。

3、III-72交通秩序与管理:①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

(二)指挥部责任组:交通管理组

三、火车站(汽车客运站)

(一)检查内容:

1、III-49公共场所道德: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随机抽查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候车室。

     2、III-66无障碍设施:火车站设有无障碍设施,室外公共厕所也应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

     3、III-71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地区面貌:①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等现象。随机抽查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

     4、III-72交通秩序与管理: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5、III-108创建工作氛围①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6、III-28窗口行业服务“出租汽车管理”会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随机搭乘出租车,行程分别为5公里,了解出租车的规范化服务。

7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火车站)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②排队购票,秩序良好,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③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④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⑤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⑥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抽查火车站。

8城市整体形象观察: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卫生整洁。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市容环境组

    四、商业大街(含示范街重点中山路、禾祥西路、龙头路)

   (一)检查内容 :

1III-51公共设施维护:①邮箱、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②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

2、III-108创建工作氛围:①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3、III-66无障碍设施: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

4III-25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牌醒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示范街的管理,各商家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示范街社会秩序良好。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市容环境组

五、主要广场(公园)

(一)检查内容:

1. III-49公共场所道德: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 III-51公共设施维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雕塑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3、III-108创建工作氛围①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4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公园)环境整洁、有序、优美;②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③有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度。有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公园。

5、III-66无障碍设施:公共厕所等设有无障碍设施,且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城市整体形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秩序良好,气氛祥和。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市容环境组、督促检查组

六、主要集贸市场(小商品商场)

(一)检查内容:

1. III-71主要集贸市场面貌:无跨门营业和占道经营现象,门前卫生状况良好。

2. III-75食品安全: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卫生符合卫生部门相关的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III-71小商品市场面貌: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私搭乱建、有碍观瞻现象。随机抽查小商品市场。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交通管理组、市容环境组

七、图书馆(二级以上)、博物馆、影剧院、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一)检查内容:

1. III-40公共图书馆: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2. III-49公共场所道德: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无手机铃响或接打手机现象。随机抽查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

3、III-31道德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正常开展活动(查阅活动记录);②不断改进与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展览内容③有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的规定,并能执行。随机从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中抽查。

(二)指挥部责任组:经济与设施组、宣传与创建组

八、文物保护单位

(一)检查内容:

III-46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①对文物作出标志说明(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与日期等),建立记录档案;②设立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指挥部责任组:创建与宣传组

九、青少年宫(校外活动基地)

(一)检查内容:

1. III-3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①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公布;活动正常开展,内容健康(查阅活动记录)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或改变使用性质的现象;③校外活动能体现学校教育的延伸(查阅活动内容)。

(二)指挥部责任组:经济与设施组

十、 科技场馆

(一)检查内容:

III-47科普设施、科普队伍:①场馆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②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查阅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综合性科技场馆。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区创建组

十一、体育场馆

(一)          检查内容:

1、III-108创建工作氛围①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②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2、III-66无障碍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且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二)指挥部责任组:经济与设施组、宣传与创建组

十二、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区

(一)检查内容:

III-15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①宿舍内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公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②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③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重点是外口公寓、企业员工宿舍、建筑工地,随机抽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工人宿舍。

(二)指挥部责任组:市容环境组、经济与设施组

十三、社区

(一)检查内容:

1、III-10法律援助与服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正常值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查看调解记录等)。随机抽查街道、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2、III-14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做好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①建立社区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制度;②社区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得到落实 (查阅工作记录)。随机抽查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3、III-19公共安全保障: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①居住小区有门卫值班,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在门卫值班室查阅安全巡逻记录等);②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并定期得到检查保养;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随机抽查文明社区或一般社区。

4、III-41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①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或改变使用性质的现象;②社区居民经常参加各类室内文化活动(查看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街道。无法达到要求的按共享把花名册准备好

5、III-52人际互助:①当地居民能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②社区内的孤、老、残、弱者都能得到志愿服务。查阅社区为孤、老、残、弱者志愿服务的记录。随机抽查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6、III-55志愿者组织与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市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①社区10%以上的居民参加过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查看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相关资料如花名册);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形式多样(查看活动记录)。随机抽查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7、III-7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随机抽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III-101创建文明社区:检查社区通过开展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人际关系和谐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随机抽查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9、III-108创建工作氛围:①社区居委会有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宣传栏;②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随机抽查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二)指挥部责任组:宣传与创建组、问卷调查组、社区创建组

十四、街道

(一)检查内容:

1、III-10法律援助与服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正常值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查看调解记录等)。随机抽查街道、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2、III-33市民教育: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①市民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查阅活动记录)。随机抽查市民学校。

3III-40公共图书馆: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①乡镇、街道设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②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并能共享文化信息。随机抽查乡镇、街道服务点。

4III-41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①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或改变使用性质的现象;②社区居民经常参加各类室内文化活动(查看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街道。无法实现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的,将共享点列出花名册

5III-47科普设施、科普队伍:街道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①有科普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健全;②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查阅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

6、III-84住房保障制度: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②街道落实相关的住房保障制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随机抽查街道,街道将已纳入保障性住房的花名册准备好,备查。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区创建组

 十五、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区级支中心

(一)检查内容:

III-40公共图书馆: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并能共享文化信息。随机抽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区级支中心1处。

(二)指挥部责任组:经济与设施组

十六、文化监管部门

(一)检查内容:

III-44出版物管理:①文化监管部门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对相关举报及时处理。到市文化监管部门查看监管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情况。②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的管理,印刷、复制企业和经营出版物的门店,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随机抽查音像制品销售店、街头书报亭、超市门口或地下通道。

(二)指挥部责任组:宣传与创建组

十七、网吧

(一)检查内容:

III-3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要求:①有明显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②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等);③无违规经营现象(能严格办理身份证登记、验证手续;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④无提供色情暴力邪教等网络信息浏览服务现象;⑤无国家相关部委明文禁止的网络游戏开通现象。

(二)指挥部责任组:宣传与创建组

十八、市政供水单位、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一)检查内容:

III-76饮用水卫生:①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制度健全;②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五病”调离率100%;③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结果为合格(查看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

(二)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卫生局

十九、慈善超市及接收捐助站点(爱心超市、博爱超市)

(一)检查内容:

III-54慈善捐助:①有慈善超市、接收捐助站点等慈善捐助机构;②管理制度完善,慈善捐款专款专用。随机抽查慈善超市、接收捐助站点。

(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二十、孤残儿童、弃婴等救助机构、福利院

(一)检查内容:

1、III-14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①有教育、生活等必备设施,环境卫生良好;②教、抚育人员配备及养护工作到位(查阅工作日志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孤残儿童、弃婴等救助机构。

2、III-66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的使用与管理良好。

(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二十一、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一)检查内容:

1、III-37学校管理:①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一是校园宣传栏中有和谐校园创建的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二是设立心理咨询室,妥善开展心理咨询活动。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低于1小时的具体措施

2、III-72交通秩序与管理: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随机抽查中学或小学。

(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

二十二、政务大厅(包括工商、税务、建设管理、房产等)

(一)检查内容:

III-27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①政务大厅(工商、税务、建设管理、土地房产、财政服务等)办事规章公开,办事程序简化,服务规范;②相关管理部门无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查阅企业的投诉记录等资料)。随机抽查市或区级政务大厅。

(二)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建设局

二十三、经营性场所卫生(美容美发店、游泳池、桑拿洗浴场所、足浴场所等)

(一)检查内容:

III-74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①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随机抽查美容美发店、浴场、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五病”调离率100%(查看相关记录等)。随机抽查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③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公共用具严格消毒(有消毒设备、消毒记录等)。随机抽查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食品卫生组

二十四、食品安全

(一)检查内容:

 III-75食品安全: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随机抽查宾馆餐厅、酒家、小餐馆,查看量化分级管理的情况。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①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②食品卫生符合卫生部门相关的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随机抽查熟食店、食品店(指20平方米以下)、超市食品专柜。

(二)指挥部责任组:食品卫生组

二十五、老城区街巷

(一)检查内容:

III-68街巷基础设施:①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②街巷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③街巷垃圾筒、箱设置合理,外观整洁,无裸露散放垃圾;④电线、窨井盖、路面等各项基础设施完好,无安全事故隐患。

(二)指挥部责任组:市容环境组

二十六、公交站点

(一)检查内容:

1、III-70公交站点布局:①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随机抽查市中心一站多线路的公交站点;②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随机抽查市中心马路

2、III-66无障碍设施:公交站点设有无障碍设施,且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III-50市民交通行为: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随机抽查市中心公交始发站点。

(二)指挥部责任组:交通管理组、经济与设施组

二十七、法律服务热线和维权举报电话

(一)检查内容:

1、III-10法律援助与服务: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畅通;工作人员能热心为当事人服务。在市区正常工作时间里,分上、下午拨打“12348”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各1次。

2、III-1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畅通;工作人员能为投诉者提供帮助。在市区正常工作时间里,分上、下午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

(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劳局

二十八、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

(一)检查内容:

III-66无障碍设施: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室外公共厕所等公共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随机抽查大型商场、医院、火车站或汽车客运站、公共厕所等;主要道路、文化体育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新建商品房(2002年以后的小高层以上建筑)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的使用与管理良好。随机抽查以上公共建筑。

(二)指挥部责任组:经济与设施组

二十九、主要行业项目

1.医院(市、区级医院)

(一)检查内容:

1、III-66无障碍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随机抽查。

   2、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医疗)①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②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③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④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 、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市容环境组、经济与设施组

2、燃气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燃气)办公区域整洁;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承诺制度公示;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燃气公司的营业点。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3、自来水营业点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自来水)办公区域整洁;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抽查自来水公司营业点。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4、供电营业点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供电)①办公区域整洁;②制度健全,收费标准公开;③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④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抽查供电公司(站)营业点。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5、垃圾中转站(垃圾清洁楼等)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环卫)①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②生活垃圾每天清,垃圾装运确保场地清洁;③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随机抽查垃圾中转站。

(二)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卫处

 6、宾馆

(一)检查内容:

III-75食品安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随机抽查宾馆餐厅,查看量化分级管理的情况。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宾馆)①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②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③消防安全设施完好;④客房干净,无异味;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二、三星级宾馆。

(二)指挥部责任组:食品卫生组、经济与设施组

 7、旅行社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旅行社)游带团要佩戴胸卡;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国内旅行社。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8、物业服务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社区物业管理公司。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9、邮政营业所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邮政):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邮政营业所。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0、电信(含电信公司、移动、联通等)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营业厅。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1.银行(各家银行营业窗口单位)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银行)①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③设置“1米线”;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银行储蓄所。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2、大型商场

(一)检查内容:

III-19公共安全保障:①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②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一是有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二是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三是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查阅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文本、消防设施检查保养等日常记录)。随机抽查大型商场、休闲娱乐场所。

III-66无障碍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随机抽查。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商业零售)①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②消防安全设施完好;③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④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大型商场、大型超市。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

 13、工商所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工商)①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4. 税务所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税务):①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5、派出所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派出所/警署)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6、交警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交警)警容严整,用语文明;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随机抽查市中心区域交警执勤站(岗)、交通路口。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7、“110”

(一)检查内容:

  110有警必接,有难必帮;反映迅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警容严整,用语文明。在市区内抽“110”报警1次。

(二)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18、民航服务(机场)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机场)机场出入口停车规范,秩序良好;②环境整洁,服务标识清晰正确,设施完备,功能良好;③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④消防安全设施完善;⑤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及电话;⑥两年内不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重大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⑦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抽查机场。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19、出租车

(一)检查内容:

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出租汽车)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②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③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饮食;④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⑤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从民航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随机搭乘出租车,行程分别为5公里。

(二)指挥部责任组社会治安与稳定组、宣传与创建组、督促检查组

20、公交车

(一)检查内容:

1、III-2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公交)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②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③车身内外保持清洁;④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⑤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⑥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随机抽查公交线路3条(从起点站搭乘,行程分别为5站次)。

2、III-49公共场所道德:无吸烟现象。

3、III-52人际互助: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二)指挥部责任组:交通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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