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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困难退休人员每年最高补助五千
2008-11-20

11月20日福建日报讯(记者 吴在平 通讯员 林红)思明区在厦门市率先建立退休人员困难资助金,近日出台《思明区退休人员困难资助金补助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厦门市户口并已移交思明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医保年度内享受困难资助金补助最高金额达5000元。

思明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有6万多人,占全市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总数的71%以上。依据《办法》,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退休人员、月退休金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退休人员、无子女无配偶的退休人员都可享受这一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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