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建日报讯(记者 郑晓强 通讯员 阮贞燕)近日,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及思明区莲前街道金鸡亭社区居委会分别被福建团省委、省综治办、省高院等部门联合授予福建省十佳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及福建省第五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据了解,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最早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室,并积极组织“阳光小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与贫困家庭结对子活动;金鸡亭社区居委会近两年来,则不断健全和完善青少年维权岗长效工作机制,在社区成立“青少年教育督导队”、“老少文明倡导队”,开展卓有成效的“七老帮七少”等青少年关爱活动,感召更多志愿者参与青少年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