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根据区机关后勤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1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特长;
3.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保卫人员4名
1.本省户籍退伍军人, 高中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二)协警员2名
1.本市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身高176厘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三)速录员1名
1.本市常住户口,国家承认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记录能力,并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四)打字员1名
1.本市常住户口,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3.计算机文字录入每分钟80字以上。
(五)工程审核员1名
1.本市常住户口,建筑工民建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25周岁以上(1983年7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财会人员1名
1.本市常住户口,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25周岁以上(1983年7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公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08年7月14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网(www.go-job.cn)同时发布。
(二)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报名时间:7月 17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5:30-17:30。
2.报名地点:思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禾祥东路168号二楼)
3.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限保卫人员)、失业证及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4.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2667579
考生应按招聘简章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考试方法
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1.参加笔试的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进入实践操作;
2.按笔试和实践操作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按照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的综合总分,从上合格线考生中按总分排名顺序取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则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组织政审;
4.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在区政府网公示3天;
5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择优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等综合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择优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的后勤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劳局指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9(区监察局)、2667213(区人劳局)
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