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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库支付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08-11-27

 

区国库支付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思明区财政局主管。为加强我区财政性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财务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根据中心情况招聘财政财务管理人员3名,其中:男性至少2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财政专业或会计专业。

(三)专业条件:(满足1、2任一条件即可)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证;大学英语六级以上(含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0分以上,计算机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截至2008年11月30日)。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的,或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户口不限。本市以外应聘人员应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思明区政府网公布。

2、组织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自然情况及学习工作简历;(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考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4、报名地址:厦门市民族路33号思明区政府大楼附楼一楼  邮编:361000

5、联系人:叶友明

联系电话:0592-2668851    传真:0592-266885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工作和汇总,报名结束后由区财政局和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本人应考。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考官由相关部门组成,一般由5-7人组成。

4、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线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区财政局与招聘单位组织,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或区财政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考资格进行复查。

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财政局同意,可由招聘单位从上线考生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成绩、体检以及政审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财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劳动法,鉴定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

四、工资福利待遇

财政财务管理人员年待遇为5.8万元/年。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招聘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

2、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聘的程序办理,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人事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国库支付中心负责解释。

 

                                      思明区国库支付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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