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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管公有住房出售的公示
  来源: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6-09-03 11:26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24〕319号)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住建房政〔2025〕3号)》等有关规定,下列1套自管公有住房已完成审核,拟予出售,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日,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3日到2026年9月18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受理地点:思明区民族路33号304室

  3.受理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5.咨询电话:0592-5863066

  三、公示清单

  1.思明区小学路140号之三503室       建筑面积:60.22平方米      购房人:颜向阳、刘丽娜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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