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24〕319号)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住建房政〔2025〕3号)》等有关规定,下列1套自管公有住房已完成审核,拟予出售,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日,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3日到2026年9月18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受理地点:思明区民族路33号304室
3.受理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5.咨询电话:0592-5863066
三、公示清单
1.思明区小学路140号之三503室 建筑面积:60.22平方米 购房人:颜向阳、刘丽娜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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