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七夕佳节是独属于中国人的浪漫时刻
除了鲜花和告白
我们还准备了"法治锦囊"让每一份深情都有法律守护
一、情侣互送红包或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
王某与李某在恋爱期间经常以节日祝福的名义,通过微信给李某转账520元或1314元来表达爱意,并备注"我爱你"等词汇。感情破裂分手后,王某能否要回恋爱期间的转账?
律师说法
情侣间的转账不能仅凭金额判断归属,核心在于转账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节日特殊数字红包一般认定为赠与,感情结束后,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但若在转账备注、红包说明,或付款前后的聊天记录中,明确表明款项为借款,可认定为借贷关系,关系结束后可依法主张返还。
二、情侣互送礼物,分手需要归还吗?
2025年6月,张某与李某确定恋爱关系后,为李某购买摩托车、数码相机等礼物。2025年12月分手后,张某要求李某归还所赠礼物的金额,而李某认为赠与完成交付无需归还。
律师说法
区分普通礼物与婚约贵重财物的关键在于给付目的。单纯过节赠送的小件礼物,通常视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但如果赠与的是钻戒、轿车、房产等贵重财物,还需要结合给付动机以及财产特性来认定,如果只是为了讨对方欢心,则可能认定为一般赠与;如果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赠与,则实质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双方未能成婚,赠与方可以主张适当返还,具体的返还方式、返还数额则由法院综合考虑给付时间、方式、财产价值等因素,依法确定。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小刚与小芳经介绍相识后很快订立婚约,小刚按照习俗给付小芳彩礼8万元及三金首饰。之后二人性格不合决定分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小刚要求小芳返还彩礼,小芳认为是男方自愿给的,拒绝退还。
律师说法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主张返还彩礼。双方存在谈婚论嫁意思表示,且一方为另一方付出大额款项,明显超过其表达爱意的经济负担,这种赠与类似彩礼性质,符合上述主张返还的条件时,相对方可以要求适当返还。
四、恋爱中有哪些底线必须遵守?
徐某与张某曾是恋人,分手后张某坚决划清界限,但徐某始终无法释怀,一心想要复合,生出偏执执念。为时刻掌握张某行踪,他私自网购GPS定位器,偷偷安装在对方交通工具上,非法获取张某行踪轨迹信息。如影随形的跟踪监视,让张某整日惶恐不安,严重扰乱其了正常生活与人身安全。
律师说法
感情结束不能成为报复他人的借口,隐私、名誉、人身自由均受法律严格保护。一旦实施骚扰、造谣、曝光隐私等行为,轻则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重则可能面临治安拘留甚至刑事追责。同时,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依法裁定被申请人禁止纠缠、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禁止进入和接近申请人的住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所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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