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法律援助中心 (主管部门:思明区司法局)
职 责:
1、接受法律咨询; 2、代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民事、
行政诉讼代理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3、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
单位地址:
凤屿路17号1楼
邮政编码:
361004
联系电话:
负责人:马思远 5811148
传真号码:
5812209
服务内容
1、法律援助申请 2、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