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思明概况   |   政府信息公开   |   便民服务   |   网上审批   |   政民互动
首页 > 应急常识
饮用水事故
2008-09-01

 

如果水源、管网、二次供水设施等受到污染,都会导致直饮水中细菌超标,或出现有毒有害物质,对人身造成伤害。

应急措施>>>

发现自来水水质发生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供水单位或卫生检疫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发生水质污染时,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及时通知污染区内居民停止生活用水。

因饮用污染水引起身体不适,应立即到医院诊治;如发生群体症状相似情况,应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附件下载:
主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制作:厦门市思明区政务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c)2004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闽ICP备06010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