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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民政局关于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08-04-28

厦思民[2008]5号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8]1号精神,

经研究,同意将现行“安康计划”家政及医疗服务上调到10元/人/小时,并从2008年1月实行。同时,请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安康计划”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时了解服务情况,加强汇报反馈,进一步推进“安康计划”工作进展。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调整 服务项目 价格 通知

思明区民政局         2008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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