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2008]25号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防范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07]23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思明区“三合一”场所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嘉斌(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谭坚勇(区安监局局长)
潘经文(思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汪荣南(区经贸局局长)
陈国森(区建设局调研员)
宫鲁渝(区文体局副局长)
许建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韩少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安喜(区工商局副局长)
颜和杰(思明消防大队队长)
康少华(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卓苓卉(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晓华(中华街道办事处财经办主任)
吴瑞华(厦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南河(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占兆文(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鹭烽(梧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李林(嘉莲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蔡觉成(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振祥(滨海街道办事处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思明区公安消防大队(厦禾路776号四楼),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颜和杰任主任,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友银、傅炳超任副主任。抽调公安、安监、经贸、工商、建设、文化、行政执法、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安监站的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定期集中办公,负责督促协调各单位各社区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跟踪整治进度,查处隐瞒不报、漏报的“三合一”场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场所整治 成立 通知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