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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思明区“三合一”场所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8-03-27

厦思政[2008]25号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防范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07]23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思明区“三合一”场所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黄嘉斌(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谭坚勇(区安监局局长)

潘经文(思明公安分局副局长)

  员:汪荣南(区经贸局局长)

陈国森(区建设局调研员)

宫鲁渝(区文体局副局长)

许建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韩少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安喜(区工商局副局长)

颜和杰(思明消防大队队长)

康少华(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卓苓卉(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晓华(中华街道办事处财经办主任)

吴瑞华(厦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南河(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占兆文(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鹭烽(梧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李林(嘉莲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蔡觉成(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振祥(滨海街道办事处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思明区公安消防大队(厦禾路776号四楼),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颜和杰任主任,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友银、傅炳超任副主任。抽调公安、安监、经贸、工商、建设、文化、行政执法、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安监站的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定期集中办公,负责督促协调各单位各社区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跟踪整治进度,查处隐瞒不报、漏报的“三合一”场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场所整治 成立 通知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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