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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8-04-24

厦思政[2008]37号

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保障辖区6-15岁三类残疾人口(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何瑞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燕莉(区教育局局长)

  员:龚  佶(区政府办副主任)

  越(区教育局副局长)

  兴(区卫生局副局长)

陈芳华(区民政局副局长、残联副理事长)

谢丽贞(区妇联副主席)

王权辉(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传坚(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勇(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钧丹(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国才(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美珍(梧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捷(嘉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珊(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黄龙(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桂月琴(厦港街道办事处街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张越兼任,成员由方勇财、蔡斌(区教育局),戴俊生(区卫生局),王芳(区妇联),刘军(区残联),曾丽珠(区妇幼保健院),庄文莉、康志平、施贞红(区义务教育办公室),章建兵(区教师进修学校),张运红(区特殊教育学校)等组成。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筛查鉴定 成立 通知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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