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2008]37号
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保障辖区6-15岁三类残疾人口(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瑞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燕莉(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龚 佶(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越(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兴(区卫生局副局长)
陈芳华(区民政局副局长、残联副理事长)
谢丽贞(区妇联副主席)
王权辉(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传坚(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勇(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钧丹(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国才(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美珍(梧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 捷(嘉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珊(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黄龙(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桂月琴(厦港街道办事处街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张越兼任,成员由方勇财、蔡斌(区教育局),戴俊生(区卫生局),王芳(区妇联),刘军(区残联),曾丽珠(区妇幼保健院),庄文莉、康志平、施贞红(区义务教育办公室),章建兵(区教师进修学校),张运红(区特殊教育学校)等组成。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筛查鉴定 成立 通知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