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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人民政府 思明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二○○八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和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
2008-09-05

厦思政[2008]96号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基层武装部,各相关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国征[2008]3号文件、《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和《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和厦府[2008]294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区兵役登记(核对)和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征集准备工作,摸清辖区适龄公民、应届毕业生和应征对象情况,确保今冬征兵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兵役登记(核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全区兵役登记(核对)工作从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始至九月二十日结束。

二、登记对象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生),和应届毕业生(含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生),凡属本区户籍的适龄公民和辖区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均应进行登记,已登记的适龄公民须进行核对签证;漏登记的应进行补登记。

三、登记办法

(一)凡符合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和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核对)手续。

大专院校、高职高专(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大学、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海洋职业学院、福州大学工艺美院、华厦职业技术学院、南洋职业学院、厦门演艺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到院校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双十中学、厦门科技中学、华侨中学、大同中学、湖滨中学、松柏中学)的应届毕业生到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其它的到各街道人武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核对)手续;其中,莲前街道武装部担负厦门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滨海街道武装部担负厦门大学、华厦职业技术学院、厦门科技中学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厦港街道武装部担负厦门理工大学、华侨中学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鼓浪屿街道担负福州大学工艺美院、厦门演艺职业技术学院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中华街道担负厦门双十中学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筼筜街道担负厦门海洋职业学院、湖滨中学、松柏中学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开元街道担负厦门一中、大同中学的兵役登记指导工作。

(二)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不含临时工)到本单位武装部进行登记;没有设立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不含临时工)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所在地的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

(三)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招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生到入学前原户籍所在地登记。

(四)适龄公民户籍在外省、地、市,回户籍所在地登记(核对)。

(五)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登记。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兵役登记(核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兵役登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基层武装部和各类院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抓紧抓好;各基层单位要强化依法开展兵役登记(核对)工作的观念,严格按照《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的要求,制定计划,搞好调查摸底,依法实施登记,打牢今冬征兵工作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防意识。坚持兵役登记与《国防法》、《兵役法》等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兵役登记,普遍对广大公民特别是适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进行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兵役登记和兵役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公民增强依法服兵役观念,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兵役登记期间,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宣扬;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干涉、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按《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和《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的有关条款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兵役登记(核对)工作顺利进行。

(三)改进工作方法,确保登记(核对)质量。一是要搞好培训。各相关单位在登记前要普遍对登记骨干进行培训,特别是对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登记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掌握政策规定。二是要按时开设兵役登记站。各街道设立兵役登记指导站和兵役登记站,院校、村(居)设立兵役登记站,并采取固定设站和流动设站,自登与代登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登记、目测、初审的程序逐人登记校对。兵役登记站要营造宣传气氛并结合开展相关的咨询活动。兵役登记站必须在9月6日前开设完毕。三是要搞好调查摸底。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的登记对象,搞好调查摸底。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的登记对象,搞好调查摸底。在兵役登记中,要会同教育部门和名类院校摸清应届毕业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招收的无学籍学生、各类高考补习生及企事业单位(含党政群机关)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适龄青年底数,做到一个不漏地进行兵役登记。四是要严把初检、初审关,保证质量。凡经登记的适龄对象,应按规定组织进行目测、初检、初审,严格确定预征对象,原则上按上年度兵员征集数的1:6人数选定,并建立预征对象的初始记录。同时,要加强预征对象的选定和管理教育。预征对象确定后,各基层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公布预征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预征对象政治合格。五是扎实做好兵役登记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各单位均要按市征兵办的要求,在兵役登记过程中使用《征兵工作管理系统》,扎扎实实做好兵役登记的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为规范征兵和自动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院校要组织力量认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推荐表,兵役机关将对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输入《征兵工作管理系统》。

各单位必须在9月18日前将兵役登记(核对)情况、有关的统计报表和《征兵工作管理系统》的数据用U盘上报区人武部

 

附件:思明区二○○八年兵役登记工作计划表

 

思明区人民政府

思明区人民武装部

二○○八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军事 兵役登记 通知

抄送:市征兵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兵役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思政96附件(兵役登记工作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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