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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08“政府服务月”活动总方案》的通知
2008-06-10

厦思政办[2008]27号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思明区2008“政府服务月”活动总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努力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政府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为精心构筑“宜业、宜游、宜商、宜居、宜学”的品牌思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政府服务月 活动 总方案 通知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发

 

 

思明区2008“政府服务月”活动总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实际问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6月继续开展“政府服务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省委卢展工书记提出的“四个重在”,坚持“立足实事、突出实效、落到实处”的原则,采取深入企业、深入群众的方式,把“政府服务月”活动作为政府机关“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出发,主动作为、勇于作为、善于作为、体现作为,努力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树立政府机关良好的服务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5月10日-6月6日)。拟定“政府服务月”活动方案;举办新闻发布会;启动服务月活动。各级各部门根据总体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6月7日-7月6日)。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全面实施“政府服务月”。区政府办、监察局、效能办牵头做好政府服务月的中期考评工作。
  (三)总结阶段(7月中下旬)。各级各部门对“政府服务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同时提出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的方案。区政府办、监察局、效能办牵头做好政府服务月活动总体考评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年终政府对各部门各街道绩效考评。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政府服务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街道开展“政府服务月”活动的指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扎实推进“政府服务月”各项活动开展。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级各部门在具体活动中,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探索更高效、更简便的服务机制,把“政府服务月”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 联系实际,逐步完善。要把“政府服务月”活动与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紧密结合起来,与方便群众办事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相关服务机制,做到“边服务、边完善、边提高”,逐步形成长效服务机制,切实体现“政府服务月”的活动实效。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区政府办、监察局、效能办要组织对各部门各街道活动开展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服务月”活动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整改方案于7月30日之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办。

附件下载: 附:思明区“政府服务月”系列活动一览表
主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制作:厦门市思明区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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