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8-06-01-2018-002 成文时间 2018-09-01
发布机构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文 号
标 题: 2017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7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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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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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四、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的,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目标,拟定年度本区城市管理的任务和重点。 

  (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工作规划。 

  (三)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受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4.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7.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9.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 

  (五)受理有关规定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辖的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或指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六)负责受理并转发全区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信访等案件。 

  (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的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八)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察工作,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上报。 

  (九)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以及辖区内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协助户外广告设置设施规划的实施、实施本辖区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以及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备案、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包括机关行政科室及两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财政拨款 

    

  14 

    

   91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55 

   55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 

   169 

   8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抓党建,强班子,组织建设不断夯实。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活动,围绕8项工作任务,4项配套措施,调整改选13个党支部班子,严格组织生活。推广使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推动党支部基本建设的信息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思城微教育平台”推送学习计划,指导工作;组织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观看影像视频3场次,增强党员党性,激发队伍活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全系统廉洁自律“八不准”,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题活动,签订廉政责任书16份,发出“廉政家书”230余封。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组织参观家规家训书法展2017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60余人次,任前约谈19人次,谈话函询7人次,辞退3人,通报批评14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抓中心,攻难点,城区环境不断改观。 

  一是精细管理提升市容品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根据《思明区“全民动手 洁净家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沿街占道集市、共享单车乱停放、门楣招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设置等行为,提升城市品质。纠正流动摊贩12.32万人次;跨店经营8.6万件;清理乱张贴乱悬挂乱堆放7835处;纠正废品回收、五金加工290处;纠正散发小卡片605处;查处非法燃气瓶378瓶;查扣共享单车6120辆。实现了道路干净、小区清净、店面洁净的目标。 

  二是多措并举清除违建。以房前屋后简易搭盖、屋顶违建等“三线四片”区域内可视范围的违建为重点,以“拆早、拆小、拆了”为准则,开展以拆违促征地拆迁、以拆违促立面整治、以拆违促专项整治、拆违与拆后利用结合等“三促一结合”为主题的治违行动。今年以来共拆除违建9141处,面积约131.4308万㎡,其中拆除涉及“三线四片”区违建7401处,面积约116.2853万㎡。在拆违治违的基础上,我局积极与各街道配合,根据拆后腾出地块的规划、区位、面积、地类等实际情况进行利用,为黄厝变电站、地铁平衡用地、筼筜湖片区开放式休闲广场的建设铺平道路,使拆违工作出成效,拆出群众满意度。 

  三是严格执法助力生态建设。以创建“无违建河道”为契机,积极落实“河长制”。加强辖区内河道、水库周边的巡查管控,对违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格落实《2017年提升思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意见》,采取及时控制油烟污染与立案处罚并行的处理方式,开展工地施工、渣土车洒漏粉尘污染,破路施工、焚烧垃圾等方面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大力整治露天烧烤2856摊、餐饮油烟乱排放1191家,立案处理579家,巡查各类工地1100余次,查处擅自破路施工406起。 

  (三)抓机制,促规范,执法成效不断提高 

  一是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 形成“小网格”与“大网格”相结合,市容巡查与城管执法相交织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全区划分为98个社区责任“小网格”,6个街道联合“大网格”,定期开展市容巡查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对执法力量整合,充分协调相关资源联合对占道经营、门前三包、油烟污染等市容问题开展常态化、精细化整治,有效提高执法成效。例如:莲前街道、滨海街道实行24小时网格巡查,由街道协调组织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等组成夜间联合巡查小组,严防夜间偷建、抢建行为。 

  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辖区整治工作进行全天动态监督和定期考评,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指导,促使各类案件现场办理到位,2017年以来,下发考评通报109期,通报监督整改问题2000余件,接受处置群众来访199件,答复各类督办件2381件。为提升监督效能,建立数字城管系统、网格化信息系统、门前三包信息系统等与市容环境管理相关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将四个系统有机联系,共享公安固定视频监控1121路、采集商户信息19325户,形成巡查管控、问题处理、数据采集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容环境科学管理数据化、科学化。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建立重大会议期间市容保障、空气质量、防台防汛等应急保障预案,设置应急预置队伍,规划预置点位,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队伍能够按时到达预置点位,开展应急保障行动。 

  四是试点城管体制改革。按“政府统一领导、街道牵头组织、日常全面监管、综合强力执法”原则,以鼓浪屿街道为试点开展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首先,将城市管理职责由条条为主“下移”到街道,由街道负责综合执法日常性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突出问题。其次是城管平台属地化。充分发挥街道的城管基础作用,整合城管、市政绿化、环卫等资源,将鼓浪屿全岛区域划分为“三级七纵二十二网”,即设一、二、三级网格员,内厝澳、三丘田、海底、中华、鹿礁、美华、港仔后7大网格片,22个网格路段,构建起行政执法条块联动协作平台,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条块分割的体制弊病。 

  (四)抓队伍,强素质,城管形象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作风纪律整顿。开展“讲规矩、守纪律、强素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围绕“五查五看”,组织学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5本法律法规,查摆问题6类18项,效能问责3 人,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正、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开展“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指导与规范相协调、督促与整改相统一的方式,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督查纠治。今年以来共批评教育3人次,扣除奖励金3人次,下发督查通报36期。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04.28万元,本年收入17,656.88万元,本年支出17,090.9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70.21万元。 

  (一)2017年收入17,656.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82.90万元,增长4.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532.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24.61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17,090.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74.22万元,增长13.0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387.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397.67万元,公用支出989.84万元。 

  2.项目支出3,703.4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55.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333.43万元,增长(下降)15.9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4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7.25万元,增长(下降)55.92%。主要原因是新增执法人员。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0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4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44.71万元,下降(增长)99.6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5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77.22万元,下降(增长)143.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42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426.18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5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七)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0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80.85万元,下降(增长)78.04%。主要原因是医疗缴费调整。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2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10.12万元,下降(增长)4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科目)6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19.87万元,下降(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十)  城管执法(项级科目)1674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153.97万元,增长(下降)6.89%。主要原因是加大“两违”拆除力度。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8.6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59.19万元,增长(下降)627.3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68.6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62.19万元,增长(下降)90.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的“两违”宣传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69.61万元,支出决算26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同比下降(增长)29.25%。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59万元,主要用于黄琮西班牙、希腊等地出国考察经费(为进一步做好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学习借鉴西班牙、希腊等地区遗产保护、展示利用及旅游管理方面先进经验和做法,由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王唯山任团长,思明区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琮于2017年3月29日至4月6日随团出访,经费由出访人员所在单位自理)。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1;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主要是:黄琮西班牙、希腊等地出国考察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7.57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75.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33.32%-37.43%,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及处理“两违”活动支出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长汀县考察人员和李沧区一行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19。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主要是:接待长汀县考察人员和李沧区一行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58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8个项目,涉及金额2551.93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所使用的资金能够按照实施进度完成,预算支出率达到95%,资金使用的合格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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