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4-06-01-2020-001 成文时间 2020-01-31
发布机构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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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31 10:40 来源: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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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直单位土地和房产管理,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施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实施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更新、报废、调配、报牌审核工作,指导区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区办公楼的行政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区办公楼公共区域办公设施设备管理;负责抗洪救灾等应急事件处置活动的区级领导物资保障;负责区机关爱国卫生、绿化等工作。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电力、消防等主要设备的技术保障;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及周围环境的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会议的会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内部安全保卫和协调工作;负责区直机关食堂的监管,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监督机关食堂的食品和餐具安全卫生;负责组织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及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包括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党政机关

3

13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42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留用车辆管理,事业单位留用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做好班车取消试运行定制公交监督和调研工作,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改进和完善保障方式。

  (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深入了解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科学调配办公资源,改造原老年大学办公用房,缓解机关办公用房紧张。做好禾祥东办公楼楼道及楼梯间维修改造、区文体大楼地下室消防改造、区纪委监察委办公楼档案室改造等工作。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机关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做好公房租金拖欠、闲置、权属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

  (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用能管理,强化统计和加强能耗监测。做好民族路办公楼卫生间空调改造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强化部门管理责任,进一步推进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五)加强机关事务监督。落实“1+X”专项检查机制,持续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检查,总结发现问题,改进检查方式,加强跟踪和指导。

  (六)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在物业服务、会议服务、公车服务、餐饮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提升服务质量。做好鼓浪屿管委会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后勤保障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对物业服务外包单位监管和考核,加强规范化管理,推进机关事务社会化。加强与区公安分局驻勤点沟通协调,安装民族路33号办公楼人脸识别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中心管理。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贯穿到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完善业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局内控制度和内部事项清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7726.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90.51万元,减少3.6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2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7726.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90.51万元,减少3.6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91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86.58万元,公用支出3524.92万元;

  2.项目支出1814.71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6.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90.51万元,减少3.62%,主要是由于加强经费及项目支出管理。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413.27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工资经费及车辆运行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5123.19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人员工资等支出。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08.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费用等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37.5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195.51万元。用于发放保障中心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2.2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44.46万元。用于保障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共事务、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增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的减少和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7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4.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3.63万元,增加50.9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份,涉及财政资金7726.21万元;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1358.2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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