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19-00-2026-026 成文时间 2026-04-27
发布机构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报送2025年度人工智能专业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报送2025年度人工智能专业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有效性:
关于报送2025年度人工智能专业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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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厦门市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凡在厦门市企业(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人工智能专业的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3〕19号)、《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

  (二)在厦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对在厦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人工智能工程领域主要包括:

  (一)人工智能算法:机器学习、模式识别、数据挖掘、计算智能、自然语言处理、知识表示与处理、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群体智能、类脑计算、人机混合智能、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与合成、多智能体系统、自主智能无人系统、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工智能安全等人工智能算法,以及相关基础软件的设计、开发与优化技术。

  (二)人工智能硬件: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器、计算平台、边缘与端侧设备、脑机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等人工智能硬件的研发、部署与优化技术。

  (三)人工智能应用:人工智能算法及相关技术与制造、医疗、交通、家居、金融、商务、农业、教育、政务、安防、物流、能源、互联网等行业需求相结合,实现相关软硬件平台工程化落地的设计、开发、测试、优化、运维、服务等。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递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xmszcps.cn进行注册、登录、填报,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网上注册、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时间:

  2026年4月30日8:00-6月12日17:30。

  2.申报人完成资料填报后应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应提前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如为派遣人员,申报注册时的单位名称格式应为: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工作单位),如:厦门市XX人才开发中心(派遣到XX公司),注册时上传的营业执照附件应为派遣公司营业执照。

  (二)现场审核

  1.经网上初审后,到现场审核地点办理。为优化职称评审流程,纸质申报材料简化如下:需提交评审表2份(内含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档案保管证明2份)、简明表3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右上角粘贴2寸彩色照片),其余申报材料仅核对原件。现场纸质材料提交详见《附件1:2025年度厦门市人工智能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2:2025年度厦门市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2.现场审核时间:

  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恕不受理。

  3.现场审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一期南区创新大厦A区103。

  4.咨询电话:13666097655、15880266955(法定工作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即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不仅限于业绩成果、奖项荣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代表作文章、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三)申报人评审材料须在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领回,通过评审的人员须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监管要求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1、2025年度厦门市人工智能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2、2025年度厦门市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3、2025年度厦门市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4、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模板(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5、工程系列确认、申报评审各级别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资历一览表

  6、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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