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19-010 成文时间 2019-06-25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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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厦府办〔2019〕63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通过落实五大机制,重点实施“一局一行动”,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

  二、任务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推动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3.推进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根据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协调推动公交车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的改造和增设工作。(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4.强化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市场准入监管。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道路通行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科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5.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构建覆盖全区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6.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7.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政园林局、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8.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制定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管理办法,落实统一的归口管理和经费保障。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大型建设项目100%通过交通影响评价。(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

  9.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逐年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

  (四)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

  10.建设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加大交通监控设施建设,整合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和信息共享,加大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面。(责任单位:思明公安分局、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11.强化路面秩序管控。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摩托车等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

  (五)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2.健全交通安全宣教机制。推动新闻媒体常态化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实行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单位、企业和交通安全宣传责任。(责任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

  13.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开展“零酒驾”乡镇(街道)、村居创建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提供共享服务。(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科信局,各街道)

  14.推进交通宣传载体建设。到2021年,建成2个专项宣教基地、配备1台多功能交通安全LED流动宣传车。(责任单位:思明交警大队,各街道)

  三、重点项目

  以实施“一局一行动”项目为载体,由相关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街道配合,并根据实际深化行动部署。

  (一)区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逐年排查主干道沿线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并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实标志标线完善、交通乱象整治、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组织等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二)区科信局牵头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按照规定编制非机动车产品目录,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2020年,按照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企业转型升级。2020-2021年,按照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标准,指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好工作落实。

  (三)思明交警大队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紧盯重点人、车、路和重点违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加强警示宣传教育,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推广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四)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开展城市道路综合监管行动。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逐年优化道路网和安全防护设施。

  (五)区建设局牵头开展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做好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理,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六)区文旅局牵头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其租赁有资质旅游车辆,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七)区应急局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八)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2019年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2020年以低速电动车为重点、2021年以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区道安办要牵头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区道安办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脱产集中办公。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道安办日常办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执法队伍、装备建设等需求,区财政要对劝导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恶劣天气、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区道安办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

  (三)严格督导考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区道安办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视频会点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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