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19-013 成文时间 2019-07-25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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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厦门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与滑坡,少量泥石流。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体地带和人为削坡建房、修路等工程建设形成的斜坡处。山区、山前地段、沟谷与沟口地带等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段。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狐尾山、鸿山—东坪山—云顶岩一带为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

  按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等情况,全区受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重点街道、单位有2个,社区、公园、责任单位有3个(详见表1)。

  表1     2019年思明区地质灾害威胁重点对象表

  街道、单位

  社区、公园、责任单位

  开元街道

  虎溪社区

  区市政园林局

  狐尾山公园、鸿山公园

  截至目前,我区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19处,其中列入2019年治理点7处,日常巡查监控12处(详见附件1)。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有1处(详见表2)。

  表2    2019年思明区重要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序号

  地    点

  灾种

  威胁对象

  建议防治措施

  人数

  建筑物

  1

  鸿山公园双忠魂独立岩石

  危岩

  72人

  1幢

  监测,发现险情转移避让。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大多由强降雨诱发。汛期(4~10月)是思明区地质灾害易发期,其中5~6月雨季及7~9月台风季为高易发期,需重点防范。

  根据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提供的厦门市2019年汛期(3~9月)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19年汛期总雨量偏多。其中春雨季总雨量偏多,降水集中期明显,可能出现持续时间长、强度偏强的暴雨过程;前汛期总雨量偏多;台风季总雨量偏少。预计2019年影响厦门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有3~4个,接近常年,可能有1个严重影响台风。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为主,总体数量接近常年。

  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要组织、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转移避险和治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把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由社区“两委”组织受威胁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和转移避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和转移避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水利、通讯、电力、市政等设施及在建工程、临时施工工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和转移避险。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抗灾救灾减灾各项工作。

  (一)编制2019年度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要会同我区有关部门编制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二)开展汛前排查检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汛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区、公路、铁路、矿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市政设施、施工工地与临时工棚、学校、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如一时不能排除的,要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或者有关部门监控范围,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采取防范措施。

  (三)修订《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街道办事处要在汛期前组织完成《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修订,并纳入我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2018年社区选举后防灾责任人发生变动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在转移预案中同步进行修订。转移预案应在相关社区公布,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备案。

  (四)加强宣传培训演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基本知识,增强公众注重灾前预防意识和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应组织、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程、设施的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培训、演练。要围绕“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集中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五)开展巡查、监测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要通过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段开展经常性监测、巡查,台风暴雨、强降雨期间应扩大范围和加密监测、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防范。

  对直接威胁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市政、电力、通讯设施以及学校、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相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巡查、监测。已完成施工治理,但尚未经过1年以上运行检验并经项目验收的地灾点,要继续开展巡查,直至项目验收。

  (六)落实值班制度

  汛期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台风暴雨、强降雨、长时间降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要加强值守,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认真收集、汇总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七)加强预警预防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要会同气象部门根据降雨预报、地质环境条件等及时作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防灾抗灾工作。预警预报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收到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应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做好防灾各项工作(详见附件2《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接到预警预报后,应组织做好相关设施、在建工程、临时施工工棚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应加强对人员居住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指导,可能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预警并报告区政府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八)做好应急处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形成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或者属地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局报告。其他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接到报告的,应立即转报属地街道办事处。

  接到报告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险情扩大,并按照灾情险情速报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排险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提供应急保障。灾(险)情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做好社会秩序维护。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详见附件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响应措施一览表》)。

  (九)继续推进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滚动治理机制,对排查、巡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成熟一个,治理一个,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去年应治理未完成施工的治理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要组织、督促、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结合存在问题,分类施策,全力推进,加强督办,力争汛期前完成工程治理任务。对因各种原因短期内不能治理的在册地灾隐患点,要跟踪协调,条件成熟的及时组织治理。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试运行1年以上且运行状态良好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要组织项目验收并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十)强化工程建设防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建工程项目的地灾防范,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责任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治理工作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严控新建工程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

  (十一)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投入

  区财政局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抢险救灾、灾害治理、搬迁等工作,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提供保障。

  附件:1.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及隐患点统计表

  2.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

  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响应措施一览表

 

  附件1

  思明区2019年地质灾害及隐患点统计表(2019年7月)

  序

  号

  名 称

  地 点

  类 型

  主 要 情 况

  技术单位防治建议

  属地

  单位

  当 前

  措 施

  备 注

  截止2019年3月,共18个。【正在治理和列入治理6处,日常巡查监控12处】

  1

  黄厝福灵阁后山渣土堆(上李水库南侧)

  滨海街道

  地质灾害隐患点

  该堆土点系先期渣土沿原始沟谷的东侧坡地过度无序堆填形成,现已形成两处堆填平台。初步估算堆土总方量约0.6万m³。堆填料成分较杂,主要由混凝土块、碎石等建筑垃圾及粘性土、砂组成,局部夹有块石。两处堆土平台前缘均形成填方边坡高约8~13m,坡度约50°。

  列入治理

  滨海

  街道

  已在治理,继续抓紧工程治理。

  【正在治理】

  2

  上里107号

  滨海街道

  地灾隐患点

  该边坡坡顶平台发生垮塌,垮塌面宽约 10米 ,垮塌方量约60平米,造成坡顶107号房屋庭院院墙部分倒塌,部分院墙开裂,庭院水泥地面悬空以及坡脚住户龙眼树损毁及池塘被掩埋

  列入治理

  滨海街道

  已在治理,继续抓紧工程治理。

  【已治理】

  3

  曾厝垵西里175-176号西侧危岩

  滨海街道

  地灾隐患点

  此处危岩高约 2.8米 ,中间有一裂缝,下方为小区通道,常有行人及车辆通行,如有崩塌,将危及路人及车辆。

  列入治理

  滨海街道

  拟定治理方案

  着手工程治理

  【下步治理】

  4

  水警区宿舍楼边山体

  海军护卫舰十六支队

  地灾隐患点

  山体风化,部分碎石掉落

  列入治理

  海军护卫舰十六支队

  拟定治理方案

  着手工程治理

  【下步治理】

  5

  三观道院会客室北侧孤石

  莲前街道

  地灾隐患点

  该孤石呈扁四方体状,完全出落于地表,粒径为2*4* 4米 ,依附于另一孤石上,孤石东侧下部现已采取块石浆砌简易支护,未发现有变形迹象。

  列入治理

  莲前街道

  拟定治理方案

  着手工程治理

  【下步治理】

  6

  厦门滨海凯悦酒店—A1地块

  滨海街道

  地灾隐患点

  地面高程为8.35~ 17.03m ,地面坡度为15°~33°为主,山体面上存在大量滚石,对建设厦门滨海凯悦酒店—A1地块项目用地存在安全隐患。

  列入治理

  滨海街道

  由嘉太置业(厦门)有限公司进行治理。

  【下步治理】

  7

  厦门市金桥社区幼儿园建设用地

  筼筜街道

  地灾隐患点

  经人工修建园区及道路,建设场地现大多已进行大规模的开挖,山体的东侧外缘现已开挖形成高约8.0~12 .0m 高陡边坡,开挖坡度约50~70度,边坡开挖面岩性主要为坡残积砂质粘土、全风化花岗岩~砂砾状及碎块状强风化凝灰熔岩。局部坡脚见有塌方、掉块现象。经过现场调查,该区块用地范围内存在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列入治理

  筼筜街道

  拟定治理方案

  着手工程治理

  【下步治理】

  8

  鸿山公园双忠魂独立岩石(省厅在册点)

  鸿山公园

  地质灾害在册点(SM-15)

  危岩:该点系几块巨大花岗岩孤石体堆叠形成的孤石群,其中,上部一孤石体有裂隙发育,下部(南西侧)为一人工回填形成的观景平台,平台外侧采用条石砌筑,形成高度大于 5米 的近直立陡坎,由于年代久远,挡墙中部已有榕树生长发育,挡墙顶部已见有地面开裂迹象。

  对岩石体进行监测,观察裂缝发展情况。

  区园林绿化中心

  已完成平台加固排险处理,当前加强监测监控。

  【日常巡查监控】

  9

  金榜公园西大门配电房后方山体(省厅在册点)

  金榜公园

  地质灾害

  在册点

  (SM-14)

  不稳定边坡:坡总体高约 30m ,坡度25-30°,坡面分布有孤石体积。

  加强监测,并做好坡顶截水、排水,对个别不稳定的孤石进行有效加固防护处理。对于主要由坡残积土、全风化岩组成的相对不稳的地段采用锚杆加固处理,并挂网喷锚护坡。在对坡面进行全面加固处理前加强日常巡查,遇台风暴雨天气,封闭道路。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0

  鸿山公园嘉兴寨天然垒石(省厅在册点)

  鸿山公园

  地质灾害

  在册点

  (SM-16)

  不稳定边坡:该点系几块巨大花岗岩孤石体堆叠形成的孤石群,呈出露、半出露于地表。

  加强监测,对开裂岩体进行锚固或凿除。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1

  石亭路174号后侧,石亭清洁楼旁及后侧山体

  石亭路174号后侧

  地质灾害

  隐患点

  不稳定边坡:山坡岩性为火山岩,节理裂隙发育,坡面采用喷水泥浆的方式进行护面简易处理,局部护面层有脱落现象,汛期有孤石滑落的隐患。

  加强巡查,督促原施工单位进场维护处理。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2

  金榜公园陈黯石室周边山体

  金榜公园

  地质灾害

  隐患点

  不稳定边坡:边坡宽约 30m ,高4~ 5m ,坡度约35-45度,为土岩混合边坡,由于坡顶未设置任何截、排水措施,大量雨水汇流至该边坡处,并沿边坡冲沟处直接倾泻而下,对边坡产生剧烈的冲刷作用,造成局部土体垮塌。

  对坡上个别不稳定的块石进行清除,在坡顶设置截水沟,并使用管道将水流直接引至坡下,避免雨水对坡体的直接冲刷,同时做好日常的监测与巡查工作。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3

  厦门经理学院、万石山植物园后门管理房旁边坡

  厦门经理学院

  地质灾害

  隐患点

  管理房旁边坡属高陡边坡,有滑坡隐患

  要求责任单位加强监测

  经管

  学院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4

  狐尾山公园气象路30号灯杆旁陡

  边坡

  狐尾山

  公园

  地质灾害

  隐患点

  该崩塌所处边坡系先期坡脚道路建设开挖原始山体形成,边坡高约3 -5m 不等,分别位于道路两侧,总体坡度约70°,为岩质边坡。坡脚为气象路。调查期间,该边坡坡肩位置见有小的崩塌迹象,方量一般小于 1m³

  对坡面松散岩土体进行清除,日常巡查监测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5

  金榜公园过铁路桥健身道路口山体

  金榜公园

  地质灾害

  隐患点

  该高陡边坡系先期修公园开挖原始山体形成,高约5 -7m ,坡度70°,为土岩混合边坡,未采取任何支护加固措施。坡脚为公园绿化带。调查期间,该边坡坡肩位置见有小的崩塌迹象,方量约 3m

  采用分台阶挡墙进行工程加固,治理前,加强边坡巡查监测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6

  金榜公园220KV金榜1路3号输电塔旁边边坡

  金榜公园

  地质灾害

  隐患点

  该高陡边坡高4 -5m ,坡度60-70°,边坡周边为上山道路及休闲设施。该边坡位于山顶,人员活动相对较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较小。

  设置警示牌,日常巡查监测。

  区园林绿化中心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7

  铁路文化公园牡丹万鹏酒店下方高陡边坡有石头风化崩塌

  铁路文化公园

  地质灾害

  隐患点

  该高陡边坡系先期修建坡脚道路开挖原始山体形成,高约10 -13m ,坡度50-65°,为岩质边坡,未采取任何支护加固措施。坡脚为虎溪岩路,上部为牡丹万鹏酒店。

  清除坡面危岩体,中上部采用工程治理(如格构梁锚杆、挂柔性网等);边坡治理前加强日常巡查监测。

  开元

  街道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8

  草厝路黄厝新村151-1边坡

  土地开发总公司

  地质灾害隐患点

  不稳定边坡:坡面分布有孤石,坡脚为村道。

  加强监测监控。

  土地开发总公司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19

  虎溪岩9号部队营区菜地边坡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

  地质灾害隐患点

  不稳定边坡:坡面分布有孤石,坡脚为菜地。

  加强监测监控

  海峡之声部队

  开展日常

  巡查监测

  监控工作

  【日常巡查监控】

  附件2

  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

  级别

  地质灾害可能性

  描述

  值班要求

  预案启动

  转移对象

  巡查

  一级(红色)

  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有很高地质灾害风险)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

  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驻点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沟谷沟口等易发区域内的所有群众转移避险。

  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山边河边、沟谷沟口、高陡边坡等易发区域进行巡查、监测和防范。

  二级(橙色)

  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有高地质灾害风险)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险情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转移避险,易发区受威胁人员根据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险。

  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加密监测、巡查和防范。

  三级(黄色)

  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有较高地质灾害风险)

  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值班工作和应急准备。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视情况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根据雨情险情转移受威胁群众。

  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加强监测、巡查和防范。

  附件3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响应措施一览表

  级别

  灾情

  险情

  响应措施

  因灾死亡和失踪

  人数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

  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市级

  区级

  特大型

  30(含)以上

  1000万元(含)以上

  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00人(含)以上

  1亿元(含)以上

  市人民政府立即向省人民政府、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组织群众转移避灾,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并组织开展先期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应急排险等工作。

  大型

  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高速公路、民航和江河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

  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

  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

  市人民政府立即向省人民政府、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组织群众转移避灾,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避灾,并组织开展先期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应急排险等工作。

  中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

  3人(含)以上、10人以下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

  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

  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评估受灾或受威胁情况,判定地质灾害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组织群众转移避灾,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避灾,并组织开展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应急排险等工作。

  小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

  3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1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视情况市人民政府支持、协助区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灾害体规模较小、危害程度较低的小型地质灾害,在区政府领导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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