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设立“家校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议》(第0085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建议后,区教育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读建议内容,商区妇联、区司法局意见,围绕“家校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条件、运行机制、资源整合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梳理各部门现有职能和工作基础,力求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部署要求,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阵地,强化法治保障,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健全家校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以“十所联十校”形式联合成立10个“蒲公英”校园法治工作室,构建“校所联动、多方参与”调解格局,2025年共调处涉未成年人纠纷36件,成功化解多起典型案件。二是鹭江、嘉莲司法所分别成立“雅化·教联体”“法治共育教联体”,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推动司法、公安、学校、社区、律所等多方力量融合联动。三是推动“家校纠纷调解中心”与区、街道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充分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资源集聚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司法、教育、妇联、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家校纠纷化解质效,确保校园矛盾纠纷早发现、快介入、妥处置。
(二)夯实家校共育基础
区妇联与法院联手打造“家庭关系修复中心”,探索受损家庭关系修复方案,依托思明区反家暴服务中心“和合之家”,为全区家庭和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等方面咨询和维权服务。2025年接待来电、来访234人次,提供咨询与维权服务361人次,切实保障妇女、家庭合法权益。融入基层治理网格,打通联系服务妇女和家庭“最后一米”,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617次,案件办结率超90%,有效促进家庭和谐、预防家校矛盾。同时,成立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3个分站,实现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形成“1+N+98”家庭教育协作模式。引进退休教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社区工作者等专业力量,组建135人家庭教育特派员队伍,累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余万人次,从源头提升家庭育人能力,夯实家校共育基础。
(三)营造协同育人氛围
区司法局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等普法活动129场,覆盖近2万人次。为全区65所中小学配齐配强206名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25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7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妇联通过“思明好家风”“近邻·幸福+”等品牌活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尽管我区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家校纠纷调解资源整合不够充分、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源头预防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针对代表建议,结合教育、妇联、司法局意见,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推进:
(一)健全多元协同化解机制
进一步发挥“蒲公英”校园法治工作室、凤凰园法治文化公园等普法宣传阵地作用,结合“送法进校园”“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化家校领域相关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完善“家校纠纷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级处置、跟踪督办等长效运行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高效闭环处置。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和经验总结,及时优化调解流程,不断提升家校纠纷化解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和谐的教育生态。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养
积极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型教师,提升培训师资的整体水平。联合区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培训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推动更高效率解决家校纠纷。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思明好家风”活动;深化“近邻·幸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品牌,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方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领导署名:石世翔
联 系 人:刘映辰
联系电话:0592-5862709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