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018年,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思明市场监管事业和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告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
    一、坚持高站位推进,加快营商环境持优化
    2018年,新增商事主体30989户,比上年增长21.35%,占全市新增数24.40%;新增投资952.04亿元。目前,辖区商事主体总数达157801户(其中企业103170户,个体户54631户),比上年增长16.91%,占全市总量26.78%。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提供企业名称查询及筛查服务,并升级对比系统,提供企业名称禁限用信息和相同相似对比信息服务。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可一并申请,同时提交,进一步节约企业设立时间成本。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网上公示注销信息申请简易注销,删减提交清算组备案材料及登报公告的流程。企业所有注册登记业务可上传纸质材料,申请网上预审,切实将“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路”,确保“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落实到位。对特定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予以许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城区投资软环境,提高行政许可效能。开展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备案许可审批工作,推动大型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支持住所登记在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企业,在思明区开展大型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经营活动并进行许可申请,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二、坚持高标准创建,食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为区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和“明厨亮灶”建设,并纳入区政府以奖代补项目。全年共投入6.498万元补助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完成“明厨亮灶”建设11698户,占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81.9%,其中全区117家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学校食堂全部完成明厨亮灶;积极指导云顶学校投入146万元打造“食安云厨”智能云平台,建立厦门市第一个校园食品安全快检室。以松柏市场为试点,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辖区四家超市被评为2017—2018年度厦门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筼筜所快检室的运维模式被市食安办在全市推广。拟制《思明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作方案》,自5月16日指导嘉莲街道核发全市第一张《小餐饮登记证》以来,全区共发放《小餐饮登记证》54张。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全区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提升、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小饭桌及十类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等专项整治,严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联合公安部门查办全市第一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予以行政拘留的行政违法案件;公开审判全市食品安全领域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洪金宝涉嫌在食品中添加棚砂案),民事赔偿68万元。全年共办结食品违法案件59件,罚没184.5万元。全年共开展现场宣传59场,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118场次,组织企业及食堂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等39场次,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7万余份,印制宣传材料20万份,发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2万份,提升创城和食安工作知晓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读本进校园”活动,向辖区20所学校赠送2000册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举办“小店长”、“小小食安官”等活动,已有3000余名学生现场体验食品安全知识。
    开展疫苗流通和使用专项治理,督促区疾控机构和10家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落实自查整改,将排查治理扩展到5家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规范疫苗流通使用管理,管控疫苗风险。开展“用药安全月”宣传活动,指导辖区5家企业获评全市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示范点。引导辖区2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安装电子处方平台。开展药品GSP认证36家,撤销不规范企业GSP证2家;开展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监督抽验285批次。开展处方药、中药代煎及中药粉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收集相关企业《自查表》341份。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全区保健品流通秩序,针对老年人群体违法营销保健品行为,立案调查9家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全年先后立案查处“三品一械”违法案件27起,办结23起,罚没30万余元。
    三、坚持高效能监管,保障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引导企业做好年报工作,全年商事主体年报数101114户,年报率89.02%;对19311户商事主体依法载入异常名录,并倒逼1337户整改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名称剔除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商事主体3139户;自9月27日起启动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行政约谈制度,目前已约谈企业182家。开展被判刑人员联合惩戒,对6名在辖区企业担任高管的被判刑人员进行限制管理;开展辖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整理涉金融异常企业名单707条,依法进行差异化治理整顿,督促企业纠正失信行为。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项目、比例及频次对辖区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重点依法对总局抽取的594家企业开展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组织联合检查小组,召开涉企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订联合抽查方案,全年共对全区3160家相关行业企业信息及行为开展联合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开。联合区审改办对全区19个部门“双随机”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协助完善规范工作及台账。
    先后查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以来全省第一起商业贿赂行为案件(闫帅商业贿赂案)、全市第一起虚假商业宣传案件(厦门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宣传案),全年办结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15件,罚没148.32万元。全年共查处“诉转案”10起,其中涉及52起消费投诉的厦门天蒂家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依法处罚45万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3件,办结209件(含2017年立案但未办结数),罚没827.287万元,已入库489万元。
    四、坚持高质量服务,聚焦民生保障精准发力
    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件28697件(其中投诉24248件,举报44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0.75万元,妥善处置网络舆情151件。开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主题活动,先后开展50场宣传及研讨活动。联合厦门日报开展“我的消费维权观”有奖征文活动,评选出26篇获奖作品公开表彰。开展流通领域服装、学生用品、燃气器具及附件、成品油等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相关商品138批次,并对抽检不合格的43批次商品进行依法查处。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强旅游购物、海鲜大排档、固定经营场所芒果商贩、帆船旅游(票务)服务等涉旅经营场所及“开蚌取珠”等经营行为监管,引导办证照394家,行政约谈192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立案调查14起,罚没28万余元。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由局长、书记“双主官”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办四组”,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内部自查,全局371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承诺书,深入辖区市场、经营户等随机走访倒查,发出并回收问卷调查125份,未发现内部人员充当保护伞等情况。编印区局《扫黑除恶工作简报》21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指导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35份。聚焦消费者、经营者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对芒果经营乱象、海鲜大排档宰客现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行为、职业举报人极端牟利行为等4个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相关企业2700余户次,行政约谈222户次;立案查处11起,办结10起,罚没款42.93万元;上报黑恶乱线索14条。加强与政法、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完善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开展联合惩戒行动。
    开展合同违法行为、非法集资广告等42次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辖区7864户广告经营者信息数据,针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风险等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广告法律专题培训,及时处理各级监测的违法广告线索296条,查处广告案件51起,罚没338万余元,被总局表彰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告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网络案件40件,罚没228.5万元,维护网络经营秩序。指导万寿北等6个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推荐指导SM新生活广场和松柏市场获评“2016—2017年度福建省诚信示范市场”(全市仅3家)、辖区96家企业获评“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89家企业获评“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响应“惠台60条措施”,促进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以独资形式申办个体诊所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等惠台政策在思明区落地;对台胞实行“窗口联办”,全年共快速联办服务台胞61次。积极为华润万象城、宝龙一城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瑞幸咖啡、神州优车等政府引进企业提供优质市场准入服务和行政指导。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4件,融资4.15亿元;指导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OGAWA”商标和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夏商”商标创建并获评驰名商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辖区农产品运营商“厦门商洲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注册商标11件。做好海峡论坛、“九八”投洽会、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相关保障工作,做好区政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慢性病示范区验收、文明城市(区)创建等辖区阶段性中心工作,协助做好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网络传销整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