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2018年,思明区检察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连六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参与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治,起诉非法经营、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3件122人,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3件31人,做好风险化解、追赃挽损。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犯罪案件25件30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申请3件,维护企业产权、债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2件41人,保护国际知名商标、老字号品牌等企业的合法权益。
    成立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办案专班力量,提前介入8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件85人,提起公诉3件31人。在全市率先办理“套路贷”案件,批准逮捕5件49人,办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套路贷”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对“套路贷”案件涉及的民事虚假诉讼向法院发出2份检察建议。全面排查2014年以来受理的案件及举报线索,移送涉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行业乱象线索26条。
    配合做好辖区内1850人次候选人的资格审核工作。推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工作,办理该类案件12件13人,会同公安、法院合力整治“老赖”。参与行业乱象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工商营业执照核查、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出5份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重视维稳工作和矛盾化解,共接待来访来信340件次,化解息诉322件,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36人次,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
    二、聚焦民生、保障权利,扎实推进司法为民
    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检察机关所有对外办事办案职能集中在一个窗口行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共接待当事人9733人次,受理案件2279件,接收法律文书2917份,接待律师阅卷627人次,接收律师意见及申请材料317件次。升级12309检察服务热线,自主研发自动语音接收、语音自动生成文本等功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开展餐饮食品、疫苗药品专项监督检查,起诉制售假药、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12件20人。排查海域排污线索16条,会同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等职能部门举行黄厝溪头下排污入海问题整治研讨会。督促区环保局对21家污染企业彻底清退和对1家噪音超标企业整改到位。与区法院及区河长办签订《关于发挥法检监督职能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派驻检察联络员,参与巡查治理。
    与区法院会签《关于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支持民事起诉3件,帮助妇女儿童、老年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赡养、赔偿费10万余元。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41次,提供法律援助25次,封存犯罪记录26人次,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联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共同建设“鹭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院”,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等成立全市首支“反校园欺凌志愿服务队”,深入辖区15所中小学开展反校园欺凌、扫黑除恶等主题宣讲38场次,受众逾万人次。院阳光小队坚持20年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志愿服务,获评“2018年福建省志愿服务项目大奖赛优秀项目”“厦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三、惩治犯罪、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受理提请逮捕案件707件1038人(件数比上年下降13.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12件2054人(件数比上年上升4.7%)。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199人、不起诉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批捕110人、不起诉285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逮捕措施为取保候审61人,所办案件获评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9人,纠正漏捕、漏诉16人,建议公安机关进行精神病鉴定18人。强化侦查监督,针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口头纠正违法2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3件。所办案件获评“全省刑事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21次,为529名新增社矫人员规范建立档案,针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3份、检察意见函13份,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监督收监2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3次,发出口头纠正违法1次,监督交付执行1人、解除强制医疗1件。对2016年来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公安机关收监43人。对4008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核查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促成执行和解1件,支持区环保局申请强制执行21件案件。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借助主管部门、社会专业力量形成社会公益保护合力。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辖区内餐饮店长期在食品中添加硼砂、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立案2件,并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立案2件行政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得到党委、人大的有力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首次以决议的形式支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四、深化改革、持创新,增强检察发展动力
    针对思明区检察院办理的法定刑三年以下刑事案件占比近7成的办案实际,设立轻罪刑事案件检察部,集中受理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8类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现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该部成立以来,以占本院刑检办案人员36%的干警,承担79%的刑事办案量。完善告知、提审、具结程序“三合一”“要素式”审查、值班公诉人集中出庭等工作模式,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755件。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运用,适用该机制办理案件1314件1531人。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为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供法律援助1260人次。综合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认罪悔罪的情况,差别化提出幅度10%~40%的从宽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及一审服判率均达98%。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39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的“思明模式”,得到最高检肯定。
    推进智慧办案、智慧服务、智慧监督“三项智慧”工作,开通远程提审。实现电子换押无纸化,通过平台流转换押1098人。研发刑事案件办理指引的办案辅助系统,上线运行法律文书纠错、信息公开文书屏蔽系统。研发思检掌上服务平台App,实现对外服务职能由“网上”向“掌上”的转变。思明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智慧侦监”试点单位。
    五、规范司法、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
    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2139条、生效法律文书145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在“4·26”国际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检察职能、知识产权保护、禁毒治毒、平安创建等主题宣传活动。
    对基层院建设、党建等10项工作实行季度通报,落实反馈。对业务工作实行模板化季度报告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制定故意伤害等10类常见罪名办案指引,印发本院办案部门和公安机关,统一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强化案件质量监管,细化4大类219项评查标准,组织评查案件7次290件,应用办案流程监控系统开展评查493件。
    坚持每月报送制度,共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重大监督事项、法律监督文书40件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5件。开展多场检察开放日活动并邀请6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建议43条并均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