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
一、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4月3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
成立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覆盖”“五有”(即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个街道和98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挂牌并运行,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街、居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网络。
二、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全区共设置98个社区信息采集点,购买42套台式采集设备、81台便携采集设备,方便采集对象就近采集信息。2019年,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基本信息26 962条,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通过26 813条,占全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通过信息总数的39%。
三、悬挂光荣牌工作情况
思明区共收到光荣牌43 200块,已全部发到10个街道。召开专题会,对光荣牌悬挂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专人上门送牌,负责安装悬挂,体现关心关爱。区委老干部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举办参战老兵座谈会,为参战老兵悬挂光荣牌。全年共为26 811户应悬挂光荣牌的家庭悬挂光荣牌,基本完成光荣牌悬挂工作。
四、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工作
制定《思明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问题工作专班设置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问题,建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和每日专报工作机制,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受理申请表范例等下发给10个街道,及时印制能公开的材料,做到有宣传材料可供领取,有办理流程可供参考。规范受理收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协调加强横向沟通研究,相关单位指定专人按照业务归口加强纵向指导,各街道、社区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置专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咨询、申报等业务,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的规范化服务。共受理799件,完成缴费138件。
五、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开展入户走访,共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9个。其中,派专人远赴山东上门为纪念章发放对象吕怀珑家中颁发纪念章。烈士纪念日期间,慰问97名烈属,发放慰问金11.64万元。走访慰问3名伤残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发放慰问金6 000元。组织思明区15名烈属代表参加全市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收集全区135名烈士的佐证材料,对烈士信息进行系统的核对、修改、完善后汇总形成数据库并录入国家烈士英名录数据服务平台,为做好英雄烈士事迹、传承英烈精神宣传提供支撑。
六、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
为1 532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优待金3 670.37万元,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 428人次392.21万元,为169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 092.58万元,为9名进疆义务兵发放一次性补助41万元。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支出42.3万元。接收安置98名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及1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40名军队转业干部。
七、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采取“公开招聘、考试排名、竞争上岗”的方式,推荐安排62名首批进藏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及2名5至8级因公残疾军人到市属国企及社区居委会上岗就业。共接访159批次,办理上级转办件18件,“12345”转办件61件,均按信访有关规定受理。落实区委“主动创稳”工作部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法委、思明公安分局及各街道的沟通协调,落实“3+X”稳控机制,共劝返劝退赴省进京24人次。
八、保持双拥共建工作良好态势
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共走访辖区部队单位27次,发放慰问金88万元,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成果。给予部队经费17.1万元支持部队解决新营区安全出行、室内训练馆改造、官兵体能训练等问题,协调军人子女入学、图书更新流通等问题。与夏商民生超市公司签订供货协议、与夏商营养餐公司签订快餐供应,促进支前办规范化建设。完善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整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