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2019年,思明区检察院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 805件,其中,审查逮捕、起诉刑事案件2 272件3 177人,刑事监督、民事监督、行政监督案件4 529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参与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治,依法惩治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79件412人。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办理“胖毛在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件114人,涉案金额达71亿余元。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在企业并购、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保障民营经济,办理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财产权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2件82人。起诉公安部督办的“完美世界”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促成和解并挽回损失170万元。坚持平等保护,审慎采用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依法不批捕86人、不起诉65人;对涉案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3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民事诉讼监督申请9件。走访区工商联、民营企业,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依托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CBD法务讲堂,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
  保障民生民利,推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工作,办理该类案件23件30人。聚焦食药品安全,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34件82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及溯源的监管。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通过支持起诉帮助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二、主动创稳、推进治理,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推进平安建设,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起诉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侵害人身财产安全案件461件569人。参与“2019飓风肃毒”专项打击工作,起诉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案件92件121人。起诉公安部督办的一起跨国网络开设赌场系列案,保持打击“黄赌毒”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醉驾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政策运用,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8件,批捕6件18人、起诉7件44人。对利用“软暴力”强揽工程的恶势力团伙犯罪等案件追捕、追诉10人。区分“套路贷”犯罪与借贷纠纷行为,对受理的涉“套路贷”犯罪案件依法批捕6件14人、不批捕8人。办结全市涉案金额最大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犯罪案件,经验做法由福建新闻频道作专题报道。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26人次。延伸监督触角,对小区物业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监管等行业管理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监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群众274件来信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其中以商城APP为幌子开设赌场案、针对食品添加硼砂的公益诉讼等案例先后被央广新闻、特区新闻广场等媒体报道。
  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6件172人,强化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权、心理健康的司法保护,开展社会调查22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32次,封存犯罪记录22人次,通过观护帮教基地提供帮教工作5次。强化检校共建,与厦门实验小学共建法治教育示范校,选派干警担任6所中小学法治(综治)副校长,依托“反校园欺凌志愿服务队”“鹭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院”及“阳光小队”,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普法宣传33场次,受众逾万人次。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三、更新理念、依法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做优刑事检察,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依照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70人、不起诉14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51人、不起诉161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逮捕措施为取保候审67人。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追捕、追诉68人,针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口头纠正违法9次。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提出刑事抗诉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相关问题发出检察意见函9份、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获相关部门采纳。监督纠正脱、漏管3人,督促收监4名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核查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102件。开展特赦检察监督,出具《特赦检察意见书》16份,监督纠正不符合特赦条件的1人。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深挖涉虚假诉讼、疫苗安全等民事行政监督线索14条。受理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监督等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再审检察建议2份;不支持监督申请8件。
  做好公益诉讼,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等问题委托专业检测或听取专家意见,立案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针对陆源污水排海及海上垃圾运输不规范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和其他类检察建议6份,推动排污口治理及建筑土头垃圾清理,完善垃圾分类、运输的监管流程。对减肥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办的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厦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检察发展新动力
  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组建6个检察业务机构,推动检察职能转型,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对刑事案件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进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健全检察官办案清单监督、评查监督、反向监督与智慧监督“四项监督”机制,在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同时,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办案质量和廉洁司法。
  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机制办理案件1 182件1 397人,适用率达到89%。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为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供法律援助1 008人次。从强制措施、建议缓刑等多个层面探索从宽形式,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47人、建议判处缓刑589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88%,一审服判率96%。
  推进轻罪诉讼制度改革,专门设立轻罪案件检察部,集中办理法定刑三年以下的危险驾驶、盗窃、贩毒、故意伤害等16类罪名的刑事案件987件1 197人,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68%。其中提起公诉案件中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占比96.6%;判处非监禁刑398人,占已判决案件的58%。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智慧办案、智慧服务、智慧监督“三项智慧”工作。对轻罪认罪案件运用远程视频提审、开庭,提升办案效率。运用电子换押1 456人,实现电子换押无纸化,节省大量警力。自主研发全省检察系统首个“掌上服务平台”APP,已上线运行律师服务子模块,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思检官网、服务热线共同组成“掌上、实体、网上、热线”四位一体的司法服务网络,提升司法为民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