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2-04-15 11:19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的规定和要求,经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4月14日起开展十二届思明区委第一轮第一批进驻巡察工作,对区民政局、区文旅局进行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组   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

  区民政局

  区文旅局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吴瑞华

  副组长:高丽媛

  潘贵成

  组 长:黄美珍

  副组长:杨斯航

  邓雪华

  受 理 电 话

  18950192860(8:00-18:00)

  18950192875(8:00-18:00)

  举报箱位置

  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楼正门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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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01330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36100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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