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2021年2月10日,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厦思政征〔2021〕35号),现就《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因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位于厦门市
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一里社区、四里社区范围内,占地面积约为3045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为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统一本项目住宅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
3.《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厦府办〔2015〕255号)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已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6日分别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 (网址:www.siming.gov.cn)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内,收到部分被征收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吸收与采纳的意见体现在新调整的《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现按照《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要求,发布《通告》。
四、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和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区政府将《通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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