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程度的函》及思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思明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思明区残联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旨在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与严肃性,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78号令)。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准确把握清理标准和界限,对现有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确认2份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当前残疾人工作实际需要,且在有效期内,现予以公布继续有效。
1.《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用具配套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思残规〔2022〕1号)
2.《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残疾人申请临时性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残规〔2022〕2号)
后续,区残联将会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策环境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评估、调整。
四、联系电话
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0592-586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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