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6-08-30 17: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加强政法工作的领导,对一定时期内全区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按照区委要求,推动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2、组织、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督促落实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协调预防和处置突发及恐怖事件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情况,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禁毒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禁毒各项措施;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帮助政法各部门解决好后勤保障;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指导政法各部门的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推动政法改革;  

  6、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推荐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7、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邪教活动的动态和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8、协调和指导各街道、各部门有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宣传工作及有关情况交流和协作事宜,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转化工作;  

  9、指导基层加强基础工作和阵地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同“法轮功”及其它邪教斗争“四个纳入”的要求,协调和落实“法轮功”人员参加法制学习班的学习;  

  10、协调与组织关于防范和处置“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成员进京滋事和在我区闹事,大规模传播反动宣传品,利用广播电视等高科技手段在我区进行破坏活动以及实施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等;  

  11、负责协调海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海上“严打”斗争和专项整治,参与处置海上反恐怖斗争和突发事件,开展取缔台湾黑社会势力和“地下通道”活动的斗争,防止境外船舶和人员非法进入我区管辖海域;  

  12、做好海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建设海上信息员队伍,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港澳口”活动,协调海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驻厦部队的军事行动,保护军事设施、海防设施以及其他重要设施的安全;  

  13、开展反渗透和反偷私渡工作,加强情报工作,参与打击走私和贩私活动工作;  

  14、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610办、海防办、打私办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政法委部门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政法委  

财政拨款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政法委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督促落实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协调预防和处置突发及恐怖事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情况,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禁毒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禁毒各项措施。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年初结转结余21.77万元,本年收入838.2万元,本年支出831.6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31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838.2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6.47万元,增长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824 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0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831.6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6.13 万元,增长15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55.67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5.82 万元,公用支出19.85万元。  

  2.项目支出575.9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经营支出0 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13.2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76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64.3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用于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力度加大等方面。  

  2.公共安全支出13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56.5 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拨付公安、边防补助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4万元,与2014年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26,增长19%,主要是新考录人员增加。  

  5、其他支出18.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增长95%。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55.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8.65万元,增长23 %,具体情况如下(按类级经济分类统计):  

  1.工资福利 198.6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5.01 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调资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9.85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40 %。主要原因是平安宣传及禁毒工作加大力度。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5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5.03 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调资原因。  

  4.其他资本性支出0.6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61  万元。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 万元。  

  6.债务利息支出 0 万元。  

  7.其他支出 0 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万元,同比下降(增长)2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  

  治安消防安全监管及城区改造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2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2人次。2014年未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领导批示赴台湾、澳门学习交流治安消防安全监管及城区改造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3%,主要原因是:洗车及停车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3.02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创建考察学习、禁毒、法学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7批次、接待总人数168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5%,主要原因是:接待团组数增多。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总额47.1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428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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