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政法委(海防办)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思明区司法局 时间:2016-03-02 10:10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加强政法工作的领导,对一定时期内全区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按照区委要求,推动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2、组织、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督促落实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协调预防和处置突发及恐怖事件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情况,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禁毒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禁毒各项措施;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帮助政法各部门解决好后勤保障;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指导政法各部门的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推动政法改革;

6、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推荐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7、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邪教活动的动态和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8、协调和指导各街道、各部门有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宣传工作及有关情况交流和协作事宜,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转化工作;

9、指导基层加强基础工作和阵地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同“法轮功”及其它邪教斗争“四个纳入”的要求,协调和落实“法轮功”人员参加法制学习班的学习;

10、协调与组织关于防范和处置“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成员进京滋事和在我区闹事,大规模传播反动宣传品,利用广播电视等高科技手段在我区进行破坏活动以及实施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等;

11、负责协调海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海上“严打”斗争和专项整治,参与处置海上反恐怖斗争和突发事件,开展取缔台湾黑社会势力和“地下通道”活动的斗争,防止境外船舶和人员非法进入我区管辖海域;

12、做好海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建设海上信息员队伍,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港澳口”活动,协调海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驻厦部队的军事行动,保护军事设施、海防设施以及其他重要设施的安全;

13、开展反渗透和反偷私渡工作,加强情报工作,参与打击走私和贩私活动工作;

14、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610办、海防办、打私办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政法委部门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政法委

财政拨款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政法委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督促落实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协调预防和处置突发及恐怖事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情况,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禁毒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禁毒各项措施;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政法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29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4.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9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83万元,公用支出71.67万元,项目支出963.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4.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项级科目)330.5万元。主要用人员、定额及工会福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级科目)963.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业务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不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思明创建、610帮教对象交控、禁毒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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