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2009] 6号 2009年1月4日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福建省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及《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7]22号)精神,为了加强我区扫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扫盲责任,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思明区扫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何瑞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燕莉(区教育局局长)
龚 佶(区政府办副主任)
潘经文(思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姚玉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薛宗辉(区发改局局长)
陈培新(区财政局局长)
廖晓东(区人劳和社保局局长)
郁小亮(区文体局局长)
郑尤男(区统计局局长)
陈芳华(区民政局副局长、区残联副理事长)
黄 诚(区民宗局局长)
王一青(团区委副书记)
黄美珍(区妇联主席)
林肇麒(思明公安分局户政科长)
王权辉(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传坚(鹭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勇(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 婕(厦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石勋(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国才(筼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熊衍轼(梧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珊(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黄龙(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李林(嘉莲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思明区扫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今后,区扫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小组成员的,由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
各街道相应成立扫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街政办主任兼任,成员由街道辖内派出所有关人员,街道办事处有关办、站及街道市民学校、居委会教学点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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