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办[2009] 12号 2009年3月5日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6次常务会议和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三部委召开的全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思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嘉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汪荣南 区经贸局局长
龚 佶 区政府办副主任
黄正洪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姚玉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钟寿 区监察局局长
尤聪雅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芳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潘经文 思明公安分局副局长
曹祥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分局副局长
陈振水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
白建生 滨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祖光 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瑞华 厦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络员:郭银芳 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郑海龙 区经贸局经济科工作人员
林 煌 区财政局预算科工作人员
李毅芬 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台长
鲍建鸿 思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石嘉杰 区民政局民政助理
许卫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分局办公室主任
郑毅群 区监察局主任科员
辜 宏 区审计局综合科科长
陈两福 滨海街道财经办工作人员
李坤龙 莲前街道财经办工作人员
黄钟音 厦港街道财经办工作人员
二、相关工作机构及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销售组、补贴组、宣传组、生产协调组、市场监督组和纪检监察组,各组职责和组成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汪荣南局长兼任。
(二)销售组。负责销售企业和网点备案工作;负责销售组织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协调解决销售中出现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区经贸局,成员由各街道组成。
(三)补贴组。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出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的组织及管理工作;组织对各街道财政补贴兑付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牵头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包括区公安分局和各相关街道。
(四)宣传组。负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对各街道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组织新闻媒体下基层采访。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成员包括区经贸局、区财政局。
(五)生产协调组。负责协调、指导我区中标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生产与供应;协调解决我区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协助组织我区生产企业参与家电下乡产品投标。牵头单位:区经贸局,成员包括市质监一分局。
(六)市场监管组。负责家电下乡市场监管,规范产品售后服务,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经营秩序;负责销售企业和家电产品有关的举报投诉的处理。牵头单位:区工商局,成员由市质监一分局组成。
(七)纪检监察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兑现的监督管理;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政府部门举报投诉的处理。牵头单位:区监察局,成员包括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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