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2-06-12 08:28

厦思政办〔201234        2012424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的通知》(厦海渔[2012]48号)、《关于下达2012年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厦海渔[2012]50号)精神,从2012年起,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各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胡延洵(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尤小波(区政府办主任)

        沈少坚(区安办主任)

成 员:康林财(区政府办副调研员)

        张永辉(莲前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龚家涛(厦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翁剑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康林财兼任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区政府办牵头:

1、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应急处置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区对街的年度考核。

2、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3、督促街道做好渔船防台风工作。

4、协调做好伏季休渔及渔船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5、专人负责档案及台账管理。

区安办牵头:

1、建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渔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渔业专项整治行动。

各街道办牵头:

1、落实渔船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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