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2012〕64号 2012年4月13日
莲前街道办事处:
你处关于《成立会展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厦思莲政〔2012〕1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设立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至吕岭路,西至会展路(环岛干道),东至环岛东路,南至广播山脚下;“两委”配置职数5人;办公地点设在会展南七路25号明发海景苑3楼。
请你处接文后抓紧筹备成立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事宜。同时,及时调整相邻社区的管辖四至,并按照我区社区用房达标标准,继续加大力度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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