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时间:2012-06-08 16:24

厦思政〔201264      2012413

莲前街道办事处:

你处关于《成立会展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厦思莲政〔20121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设立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至吕岭路,西至会展路(环岛干道),东至环岛东路,南至广播山脚下;两委配置职数5人;办公地点设在会展南七路25号明发海景苑3楼。

请你处接文后抓紧筹备成立前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事宜。同时,及时调整相邻社区的管辖四至,并按照我区社区用房达标标准,继续加大力度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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