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2012〕163号 2012年10月25日
区直各办、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厦思政〔2011〕49号)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鹭江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为2011年度思明区楼宇经济工作先进单位,贺渊等14位同志为2011年度楼宇经济工作先进个人,并向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商务楼宇物业服务企业兑现相关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为促进全区楼宇经济上规模、上质量、上效益再立新功。各街道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努力营造更加温馨的服务环境,不断培育和发展壮大楼宇经济,为建设智慧、财富、生态、平安的幸福思明作出新的贡献。
2011年度思明区楼宇经济工作表彰名单
一、2011年度思明区楼宇经济工作先进单位(6个)
鹭江街道办事处、中华街道办事处、开元街道办事处、筼筜街道办事处、梧村街道办事处、嘉莲街道办事处。
二、2011年度思明区楼宇经济工作先进个人(14人)
贺 渊(区发改局)、余 红(区财政局)、樊明曌(区统计局)、伍加才(区投资局)、陈 冰(鹭江街道)、翁振云(鹭江街道)、林素娇(中华街道)、苏秀华(开元街道)、孟亚静(筼筜街道)、曾海红(筼筜街道)、张钦茴(梧村街道)、蔡杏玲(梧村街道)、舒 娟(嘉莲街道)、蔡伟桢(嘉莲街道)。
三、奖励商务楼宇物业服务企业(5家)
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大西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大洲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怡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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