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厦思政〔2022〕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

  发展专项规划

  目录

  第一章 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第三节  总体思想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构建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一节  提升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和困境儿童关爱水平

  第二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第三节  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第一节  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  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

  第三节  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第四节  提升区划地名和界限管理服务效能

  第四章  加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社会组织培育管理

  第一节  推动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

  第三节  提升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

  第五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

  第三节  强化民政保障措施

  第四节  统筹民政领域发展和安全

  第五节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思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民生兜底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底线。

  为推动思明区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据《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区委、区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是民政事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为幸福思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兜底保障体系高效有力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打造公平正义便捷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思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厦思委办〔2019〕63号),在“8+1+1”救助政策基础上(8项救助制度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1为“圆梦”助学特色项目、社会力量帮扶),通过加强精准识别、加强分类帮扶、加强精准监管,为困难家庭实施“一户一档”、“一人一策”的个性化精准帮扶,确保实现全区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五年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款超2.9亿元,惠及群众约41万人次。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实现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的动态增长。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人均补助水平增长54.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75元,提高7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25元。三是修订圆梦助学办法。修订思明区特有的教育救助文件《思明区“圆梦”助学办法》(厦思政办〔2018〕80号),凡具有本区户籍的在册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困难学子(含孤儿、特困人员)从小学至研究生期间,可对应获得最高每年12000元的资助金。

  二、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思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强补齐养老事业短板,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省首个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开业,共建成1个区级、10个街道级照料中心,设立9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率先全市各区实现照料中心、居家养老站点100%覆盖。厦港、鼓浪屿街道试点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基地示范项目,扩大智能居家宝服务范围,率先全市打造区级智慧养老平台,为辖内养老机构发放市级财政补贴约2490万元。莲花爱心护理院等11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厦港、莲前和筼筜街道被选为省级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源泉山庄养老院被确认为2020年市级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单位。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了中民养老、上海和佑、德善堂、老来俏、智宇等知名养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我区养老服务项目。

  三、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增强基层服务动能。以中华街道体制改革为试点,探索成立“居民事务委员会”,推进“居站分设”,破解社区“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的尴尬局面,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深化“大网格”“小网格”两种工作模式,完善网格走访巡查与网格化平台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流程,更好地实现“责任网格化、信息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的目标。二是强化社区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区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正常增长机制和适度调节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建立优秀社区考核评价体系,在社区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这一做法被《八闽快讯》采用进行专刊交流。依法依规完成2018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三是探索实践 “近邻”党建模式。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大力弘扬“近邻”文化,打造形成“千百万”群众工作法、穿针引线工作法,引导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形成良性互动,有效破解组织碎片化、人际陌生化的社区治理难题,实现就地就近、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区近邻服务,以省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区为契机,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深化“近邻党建+养老”“近邻党建+扶幼”服务,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典型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强化社区治理品牌打造,以优秀社区工作法为抓手,坚持综合性和特色性相结合,根据社区实际分类施策、总结提升,我区共有5个社区工作法获评省级优秀社区工作法,其中深田社区工作法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五是深化多元融合共治。按照“强化一个核心,集聚八大功能”思路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刚起步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推进“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全区注册志愿者10.98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1127个。鼓励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全区共有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16家。

  四、民政专项事务不断优化

  进一步做好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和监管工作,大力倡导绿色殡葬。积极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稳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边界情况持续稳定。积极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全区二维码门牌的下单设置安装工作。

  第二节  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争当高质量发展的龙头示范,加快思明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新时代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

  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关心民生保障、关注基层治理,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民政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在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对民政工作作出系统安排,为民政工作更好发挥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作出了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民政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强化了民政职能,拓展了民政发展空间,提升了民政领域有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制、政策的保驾护航,为民政部门更好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全市全力推进“跨岛发展”战略、“爱心厦门”建设,社会各项事业繁荣发展,人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社会民生事业持续改善,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同时应看到,目前我区民政事业发展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进程仍需加快,社区治理创新力度还需加大。“十四五”时期,必须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扬长补短、攻坚克难,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节  总体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对民政工作群众性的认识,牢记初心使命,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优化社会救助制度,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托起“一老一小”稳稳的幸福。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扎实有力,基本社会治理更加精细精准,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健全完善,为思明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城区作出新贡献。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夯实基础,守住底线,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战略,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准确理解和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将其贯彻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开创新时代社会治理新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发挥中心城区先试先行作用,破除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改革,实践探索,努力构建发展更加均衡、供给更加丰富、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民政体系。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保底作用、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基础作用、在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聚焦“一个篇章”总目标、“四个更大”新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推动厦门的高素质更具实力、高颜值更富魅力、现代化更增活力、国际化更有张力,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加快打造年轻的产业、年轻的经济、年轻的社区、年轻的城区,为全力建设更加美丽、富裕、繁荣、平安的幸福思明贡献民政力量。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扎实有力。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构建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急难救助制度,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儿童福利制度。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精准。改进基层社会治理。适应社会转型形势和居民需要,围绕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社区治理结构,落实基层民主制度,创新社区协商方式,加强基层民生保障,深入落实“爱心厦门”行动计划,打造“爱心社区”;健全“五社联动”服务体系,构建社会服务便民利民平台和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开展两岸社区交流,促进居民社区融合,培育社区治理品牌,持续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以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努力走出一条有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加快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推动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社会工作制度、壮大社会工作队伍、创新社会工作模式、夯实社会工作服务平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坚持依法行善,推动支持慈善服务向多领域拓展,更好地发挥公益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助推社会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监督评价、激励宣传等机制。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用地用房供给力度,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吸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到2025年,全区新增老年人养老床位不少于1000张。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家政餐饮、文化旅游、保健康复等行业融合发展。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推广为老助老志愿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助老员项目绩效考核,建立养老服务激励和褒扬制度。

  表1:思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

“十四五”

属性

  1

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居民月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

%

26

30

  预期性

  2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70

  约束性

  4

  五年累计新增老年人养老床位数

750

1000

  预期性

  5

  全区养老设施

124

130

  预期性

  6

  社会组织数量

344

419

  预期性

  7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预期性

  8

  “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

%

65

  预期性

  第二章  构建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落实民生优先,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安排,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坚持和加强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全面领导,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体系完备、共治共享、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眼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第一节  提升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和困境儿童关爱水平

  一、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消费支出双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居民月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由26%逐步提高到30%以上。二是健全急难救助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机制。完善各类困难群体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智能引导、智能评估、预警监测,确保救助“广覆盖、不重复”。三是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充实社会救助服务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搭建社会救助供需对接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有效对接。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社会帮扶有机结合,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特殊对象的访视照料服务等关爱帮扶机制,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100%落实集中供养。四是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多渠道公开公示社会救助政策、类别、条件、标准、程序以及资金分配使用、发放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督导检查,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资金落地落实和经办人员工作作风持续改善。建立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人口定期核查和主动报告制度。       

  二、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水平

  一是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按照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二是健全动态救助保护机制。夯实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推动“福蕾行动计划”,推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点,打造一批示范街道、示范社区。三是提升困境儿童救助能力。加强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服务和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二是有效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积极创建首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三是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水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加大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

  第二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居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力争到2025年直接选举率达到3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完善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挂牌保留目录等清单,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健全党组织主导的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实现社区民主议事厅全覆盖,达到民事民议民决。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到2025年,社区全部制定或修订居民公约。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居民共约,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

  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整合资源、提供和转介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推广社区“近邻”服务模式,围绕打造近邻颐养社区、近邻友爱社区、近邻优教社区、近邻康体社区、近邻便民社区、近邻和谐社区,积极拓展为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继续落实社区发展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社区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推动社区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推进社会治理协同平台建设,建设以服务好居民生活为核心的智慧社区云平台,借助大数据平台,提升城市治理的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推进“互联网+社区”和“智慧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动态规范管理。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工作,建立标准化社区服务规范。

  三、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规划,实行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工资套改,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建设社区工作者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社区工作者的进出、借调、职务职级变化、考勤等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效能。不断改进考核方式,优化考核指标,树立创先创优的工作导向。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结合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后培训,活化形式、丰富内容,提升社区“两委”履职能力。

  四、推进两岸基层社区交流和同胞融合

  持续推进建立两岸社区交流机制,配合办好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台胞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机制,动员台胞广泛参与社区协商和管理监督,推动台胞进一步参与基层社区涉台纠纷调解等工作,促进文化认同和心灵沟通。

  第三节  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商业服务用地、闲置设施整合使用力度,整合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等,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并按标准要求对新建居住(小)区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新建深田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一批照料中心项目,加快谋划推进“湖边水库”地块和“万寿-文屏山”地块等新建养老项目,到2025年,全区养老设施超过13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

  二、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深化中央财政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在社区层面加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配置不断完善成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不断规范专业。探索开展“时间银行”互助式养老服务,搭建鼓励低龄老年人帮扶高龄老年人的服务平台,营造社区老年人“邻里相帮、守望相助”的浓郁氛围。推广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模式,将专业化养老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失能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护理照料、远程监测等家庭服务,提供医养护一体化的“原居安养”高品质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需求。

  三、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营造更为宽松优越的营商环境,以不断增长的养老现实需求,催生形成以养老服务业为核心的银发经济产业。支持养老服务加快融入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与家政餐饮、保健康复、文化旅游、保健康复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和产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保险和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养老行业提供灵活的信贷支持。

  四、促进医养深度融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护理、康复等专业机构,在选址时尽量靠近现有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点,以便形成功能互补、便捷服务的空间格局。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评估范围,推动医养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推动“医养学”相结合,支持各养老机构内设老年课堂,鼓励社区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智能技术、科学文化等老年教学活动。

  五、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致防范和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工作,防范非法集资、非法销售保健品和涉众金融风险等,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安全态势持续向好。

  第三章  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准确把握社会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向,提升殡葬、婚姻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补齐设施短板,优化服务能力,实现社会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区划地名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区划地名服务。

  第一节  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等优秀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文明殡葬新风尚,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治丧,弘扬优秀殡葬文化,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俗,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深入实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提升行动,坚决遏制散埋乱葬现象,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二节  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开展婚姻登记,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和规范化。丰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提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促进婚姻家庭稳定。推进“互联网+婚姻”,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数字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稳妥推进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践,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100%。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和推广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婚俗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家庭文化活动,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加强收养登记公共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做好收养登记评估工作,更好地保障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明确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转介处置程序。完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建立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台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慈善捐助等方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第四节  提升区划地名和界限管理服务效能

  一、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贯彻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加强调研论证,适时依法、科学、合理、稳妥推进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不断优化行政区划格局。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

  二、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审慎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规范标准地名标志设置。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加强地名信息大数据应用。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促进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支持和引导地名文化产业发展,满足社会多元化地名文化需求,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界线管理和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全面落实界线界桩管理责任制,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依法推进界限联检,及时妥善解决联检发现的相关问题。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章  加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社会组织培育管理

  构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新发展格局,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发展体系,推动社会工作融入近邻服务,聚焦重点群体、关键领域,促进“五社联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管理措施,培育壮大志愿服务力量,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发展。大力营造慈善文化氛围,壮大行善主体,激发捐赠和志愿服务热情,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努力实现全民慈善、便民慈善,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

  第一节  推动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作,为社区各类人群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服务水平,创新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打通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米”。

  二、推动社会工作延展拓面

  促进社会工作由民政进一步向教育、戒毒康复、社区矫正、反家暴等领域延伸。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

  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力度,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比例。组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市继续教育和督导培养,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慈善资源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到2025年,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稳步增长。

  第二节 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

  一、完善志愿服务管理措施

  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依法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监督评价、激励宣传等机制,制定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二、加强志愿服务管理

  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建立志愿服务组织与各有关单位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协作,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推广使用统一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开展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项目发布、时长记录等。鼓励基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志愿服务记录,探索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在志愿者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

  三、加强志愿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依法规范运作。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支持性功能,参与孵化和培育新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队。

  第三节  提升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

  以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发挥作用,努力走出一条有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一、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规范事项办理依据及办理流程,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精减申报材料,充分利用“全流程网上办理”、“快递收寄办理”、“快递送达”等办理方式,争取实现 “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65%以上。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争取“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区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16个。

  二、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指导)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推动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改革,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自治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参与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分级信用监管机制,深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应用。坚持依法行政,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安全隐患。

  三、推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

  建立慈善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慈善资源与慈善需求有效对接。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搭建慈善交流、展示平台,弘扬慈善文化理念,促进慈善文化传播。规范慈善主体行为,完善监管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行为,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慈善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第五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认识上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改进作风,勇于担当作为,以坚强的政治保证,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推进民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第二节  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宪法宣传学习,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民政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的制度,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民政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民政法治监督、宣传和普法新途径,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节  强化民政保障措施

  一、人才保障

  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民政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坚持严管厚爱和容错纠错有机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凝聚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力量。

  二、资金保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民政经费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三、项目保障

  按照统筹规划、保障基本、因地制宜、提高质量的原则,以规划提出的发展指标为基本导向,以重点项目为主要支撑,建立民政重点项目,推动民政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充分发挥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

  表2:“十四五”期间拟推动的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估算(元)

1

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拟建设集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与短期托养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床位20张以上。

300万

2

“湖边水库”地块

拟建设集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照料中心等于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床位500-1150张。

5亿

3

“万寿-文屏山”地块

拟建设集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和医疗康养的智慧型医养护理中心,规划床位200-350张。

2亿

  第四节  统筹民政领域发展和安全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牢守民政安全发展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切实防范化解民政服务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四早”措施,督促指导机构、社区等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

  第五节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实行规划执行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年度计划,抓好规划贯彻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规划监测评估,2023年实施中期评估,2025年实施终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重要依据。本规划的重大目标任务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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