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思政办函〔2022〕16号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面深入做好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及禁止电动车进入地铁的建议》(第014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地铁安全保护及宣传工作

  我区将组织属地街道对开展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网格化管理,发动社区网格员对地铁站点外围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不安全行为。同时大力开展地铁安全保护的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宣传、展板宣传、专栏宣传等形式,以及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全面宣传地铁运营线路的安全保护,反复宣传危险物品、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地铁等内容,发动全社会共同监督损害地铁安全的行为,努力营造地铁运行的安全氛围。

  二、加强地铁安全保护区内项目管理

  一是区发改部门在策划过程中将积极与轨道交通部门对接,科学统筹,合理进行功能布局,编制成果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二是由市政部门做好挖掘占道审批、交警部门做好占道施工的审批,告知建设单位涉及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挖掘应报轨道集团申请,对涉及地铁安全保护区内的建设、改造项目进行分析,影响和危害地铁安全的施工一律不予批准。三是对于区属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地铁安全保护区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全过程做好事前沟通、事中审批、事后移交等工作,并根据项目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等级,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按照规定向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报批或报备,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共同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四是交警、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临近地铁安全保护区范围的区属监管项目加强巡查和监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主动向施工单位推送地铁保护的提醒提示,切实配合轨道管理运营等单位,指导各参建单位严格遵照《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规范条例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三、加强电动车集中整治

  一是区发改部门将在片区改造策划时,充分考虑轨道站点周边配置充足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电动车存放处、充电桩、共享单车等,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难点,以疏导电动车进地铁的问题。二是将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和《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由交警部门联合街道、轨道交通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系人:洪祉靖

  联系电话:0592-2661755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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