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厦思政办〔2022〕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我区编制了《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修订《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修订版)》(暂定名)

区科信局

2022年下半年

2

修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区民政局

2022年下半年启动,2023年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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