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东坪山健康步道(东山水库-环岛路段)景观提升工程-连心桥广场项目征收土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思明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22〕3号)批准,现需征收思明区莲前街道西林社区集体所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596平方米,作为厦门东坪山健康步道(东山水库-环岛路段)景观提升工程-连心桥广场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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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征地面积(平方米)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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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坪山健康步道(东山水库-环岛路段)景观提升工程-连心桥广场 |
公共事业用地 |
14596 |
莲前街道西林社区 |
思明区人民政府 |
征收土地范围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思明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22〕3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东坪山健康步道(东山水库-环岛路段)景观提升工程-连心桥广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厦思政征〔2021〕75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思明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22〕3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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