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
时间:2023-09-22 11:08

  一、地方概况

  思明区是厦门市的经济、政治、文化、金融中心,位于厦门市南部(含鼓浪屿全岛),三面临海,与小金门诸岛和漳州大陆隔海相望,面积84平方公里,全区常住人口为106.4万人。思明区风景秀丽,文化底蕴深厚,城市绿化覆盖率达52%,空气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9%以上,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区”。辖内有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胡里山炮台等自然人文景观,厦门大学、国家第三海洋研究所等知名教育科研机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口健康主要评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中高水平。202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503.88亿元,同比增长5.2%,财政总收入410.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91亿元,分别增长0.8%、7.11%,蝉联福建省城市发展“十优区”首位。

  思明区现辖有十个街道:厦港街道、中华街道、滨海街道、鹭江街道、开元街道、梧村街道、筼筜街道、莲前街道、嘉莲街道、鼓浪屿街道,下辖98个社区。

  二、地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健康平稳,第三产业市场活跃,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全区经济较好较快的发展势头,也为养老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思明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97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三分之一,人口老龄化程度较全市更为明显。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5家,建有1个区级、12个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9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

  三、地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简介

  (一)厦门市爱心护理院

  厦门市爱心护理院由厦门市老年基金会筹资兴建,于2006年10月30日奠基,一期工程于2009年10月18日正式投入运营,二期扩建工程于2019年10月竣工投用。是一家集医疗、养老、护理于一体,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服务贴心、管理智能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

  厦门市爱心护理院位于市区仙岳山中段南麓,北靠仙岳山公园、东临仙岳医院、西傍雪峰寺、南达城市道路,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占地面积6246.132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0445.198平方米,设有680张床位,项目总投资1.5 亿元。现委托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经营管理。近年来,厦门市爱心护理院的建设得到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该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73-375号

  (二)厦门莲花医养集团

  厦门莲花医养集团现有厦门莲花爱心护理院、厦门市莲花长寿村老人公寓和福州市莲花爱心护养院,主要服务于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空巢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临终关怀人员等群体,致力于打造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机构养老9073医养综合体。

  集团下属厦门莲花爱心护理院成立于2002年,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配备养老床位200张。厦门市莲花长寿村老人公寓成立于2012年,一、二期共占地200亩,目前已开放床位300张。

  多年以来,集团一直专注于探索和实践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采取“楼下医院、楼上养老院”模式打造紧密型医养综合体,丰富了养老机构建设的内涵,形成了以厦门莲花医院三级综合医疗平台为基础,集医疗、养老、护理、康复、社工“五位一体”的莲花医养综合体模式。

  集团面向各类高龄老人、残疾老人,主要满足失能(失智)照护、临终关怀等养老需求,在心脑血管等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及常见养老并发症的康复治疗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近年来,集团先后获评民政部“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福建省优秀养老护理院、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2019年入选全国第一批普惠养老重点参与企业,已成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厦门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医高专等高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被国家第三方评价机构艾力彼评定为全国医养结合五十强机构前10名。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山东二路15号

  四、投资类型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一)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主营业务为“机构养老服务”,名称一般应使用“养老院”“养护院”“老年公寓”等字样。

  (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主营业务为“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名称一般应使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站”“幸福院”“长者照护”“日间照护”“居家照护”等字样。

  (三)综合养老服务组织

  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可表述为“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投资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包括以下五类:

  1.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2.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3.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4.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5.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五、投资要求

  投资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运营条件和相关标准,做好机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完成备案手续后,应在机构内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并悬挂于显著位置,依法规范开展服务。为避免多走弯路,建议提前请资源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指导,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等问题。

  六、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流程

  (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注册方式

  养老服务机构包括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在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复文件后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如其不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建筑、消防、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基本资质,民政等部门可以拒绝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服务机构名称规范和业务(经营)范围分别以《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民规〔2022〕1号)文件规定为准。

  (二)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1.养老机构备案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民政部门提出。筹建或运营前,可以向拟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备筹备情况,民政部门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等要求指导养老机构开展筹备工作。

  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服务网点的,均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民政部门备案。

  备案可以到民政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

  (1)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民规〔2022〕1号)实施后,新增的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家园模式”照料中心的备案管理,按照“养老机构备案”要求执行。存量的同类机构,符合条件的,按“养老机构备案”要求执行;未达条件的,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求办理备案。

  未进行独立法人登记、直接由第三方运营管理的老年人日间照护服务场所(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由运营方办理备案。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取得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含“居家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取得营业执照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上门等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应当在其开展服务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3)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由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集体自治组织等提供场地并自行管理(未委托第三方运营)、尚不具备登记养老服务机构条件的老年人日间照护服务场所及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可不纳入备案范围。

  七、养老服务政策扶持清单

  详见《厦门市思明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八、咨询途径

  电话或当面咨询。

  如需到业务部门当面咨询,请提前致电预约时间。

  九、办公地址和电话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

  电话:(0592)5862779

  传真:(0592)581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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