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思明区数字内容创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5-350203-06-04-583409)。
一、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思明区。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打造“1个实验室,1个基地”,具体如下:1、思明区数字内容产业创新实验室,聚焦大模型人工智能产业核心技术与服务,构建涵盖内容创新、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数商撮合等功能的综合性平台,推动数字内容领域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包含1个模型技术服务中心、1个数字内容创作中心、1个AI生态培育中心、1个数商流通服务中心。2、思明区人工智能+游戏创新应用孵化基地,锚定人工智能与游戏产业融合创新方向,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生态构建。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委托第三方审核,项目总投资概算8332.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900.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1.99万元。
资金来源由财政统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此复。
附件:思明区数字内容创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概算审核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