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4-044 成文时间 2024-06-21
发布机构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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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彬代表:

  《关于“加强社区适老化改造、对独居老人居家养老进行网格化管理”的建议》(第6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区住建局自收到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该建议,在充分了解并结合本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更好地完善相关举措,将适老化各种需求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认真会同有关单位科学推进辖区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更符合老年人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

  二、措施与成效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将适老化改造内容列入了完善类改造范围,有条件的小区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

  (一)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的一项惠民举措,一直以来受到市民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20年以来,思明区已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500多台,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180余梯,已通过财政补贴申请170余梯,大大提高了思明区宜居水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政策按照厦建房〔2018〕55号文件执行,“补贴范围:除商品房外,按照本意见及厦建房〔2015〕14号文件规定增设电梯的,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另外,根据《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厦小区改造办〔2023〕1号)精神,要求对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的楼栋,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地下管线改造时,预留增设电梯基坑空间条件,避免重复迁改管线,相关费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费用。

  (二)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

  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小区实际,对小区公共区域和楼道等地,进行增设坡道、扶手;对小区道路进行修缮、翻新;对有条件的小区单元入口坡道、台阶进行修缮,对楼梯与坡道做防滑处理;完善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方便老人出行和起居。2023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增改造楼道转角老人休憩座椅约580套,增加出入口无障碍通道约110个,增加小区无障碍通道380多米。

  (三)建设小区休闲场所

  我区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的过程当中,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实际生活需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公共区域,合理布置小区休闲活动场所,合理安排活动室、健身设施、休闲座椅等,为老人、小孩提供更多活动、社交空间。其中2023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共增设休闲活动场所100多处,如筼筜街道邮电宿舍“议事亭”和莲前街道莲坂军休所“中心花园”在改造中修建公园休闲亭等,让小区老人有休闲活动的空间,让小区居民感觉到家住在公园边,成为休息的场所。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继续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持续推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有条件老旧小区,将养老服务设施统筹纳入改造提升工作中,切实配合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推进。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曾梅芳

  联 系 人:童文智

  联系电话:0592-2039895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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